收刀入鞘 吕代豪 第一章 木栅大械斗 一九七二年,我十八岁,读台北木栅私立东山高中二年级。那一天,我一走进政治大学对面的那个餐厅「小天地」,小政大帮的「柳点」(老大的意思)一看见我,马上笑逐颜开地站起来,请我坐下。然后他点了几个菜,要了些酒。   「有件事要请老兄帮个忙。」他收敛了笑容,很严肃地对我说。   「什么忙?只要办得到,绝无问题。」   「我们和蓝鹰帮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……」他呷了一口酒说:「他们欺人太甚了,居然想要侵犯我们的地盘。前几天,我刚和他们的『柳点』谈过了,决定三天以后,在政大后面操场上举行谈判,如果谈不成就要动干戈!」   血雨欲来怒满膛    木栅政治大学旁边有座道南桥,桥的北面是小政大帮的势力范围,南边是蓝鹰帮的地盘。   自从台湾经济日渐繁荣以来,黑社会的势力也一天天地庞大。大都市里面,到处帮会林立,犹如雨后春笋。彼此之间为了争夺地盘,时有打斗的事情发生。小政大帮和蓝鹰帮,因为地盘接近,也经常闹这些问题。这些帮派主要的收入,就是在他们的地盘里面,向商店和餐馆勒索保护费。   当时我在私立东山中学读高中,由于同学游晓杨的介绍,和小政大帮一些人有了交往,常常在一起混。因为我一向好勇斗狠,又是跆拳二段,打架是我的嗜好,所以时常拔刀相助,帮他们解决了很多问题。   「照你看来,谈妥的机会大不大?」我问他。   他噘着嘴,摇摇头说:「他们是不会让步的,我们更不会。」   「看来是非打不可了?」   「唔!」他把头点了几下。   「你们有多少人马?」我问他。   「这就是我找你帮忙的原因。我们只有二十几个人,他们却有三十多个,而且个个心狠手辣。你能不能帮我调些人手?我们的实力并不比他们差,只是人少了一点。」   听他这么一说,我全身热血沸腾,心想又有扁拖(即打架)的机会了。我的拳头是三天不打人就会发痒的,何况这次是真刀真枪的大械斗,更引发我潜在嗜杀的凶性。于是我不加考虑,一口答应。   朋友中和我一样喜欢打架的也很多,我很容易地找到了十位。于是开始准备武器。我们弄到八把武士刀(这种刀多半都是日据时期日本军人所遗留下来的,在台湾还有很多),再加上扫刀、番刀、扁钻、标枪等等。我们怕武器不够,又去后山砍了五、六枝约七、八公尺长的竹子,把一头削尖,这种武器要比武士刀更厉害,对方还没有走近,就可以把对方刺倒,而且不需要花钱。   血影刀光 杀!杀!杀!   第三天,一九七二年一天晚上,天色渐渐暗下来,我们这批兄弟很早就来到堤防,四处埋伏,严阵以待。晚上八点钟,双方人马到齐,气势汹汹,大战一触即发。我一心只想快点冲上去,却没想到这次与普通的打斗不一样。以前最多是把人痛扁一顿,这次却出动了武士刀、扁钻、标枪和竹尖一类的武器,足能致人于死地。   当晚月黑风高,只模模糊糊地看见对面人影幢幢,来了三十多个,双方人数相等。我们先上去几个和他们谈判,其它人则埋伏在堤防后面。双方老大只谈了不到十分钟,就各自退回来。谈判正式破裂。突然一声喊「杀」,立刻短兵相接。我们由堤防后面扑到他们背后。他们措手不及,腹背受敌,立刻阵脚大乱,被我们杀得落花流水。我穷凶恶极地挥动武士刀,见人就砍。蓝鹰帮的人有的被砍倒在地,有的被砖头砸破了头,有的被刺得鲜血淋漓,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。我们越杀越起劲,差不多打了七、八分钟,远远地传来一阵「呜……呜……」的警笛声,大概已经有人去报警了。我们马上四散逃窜,剩下许多人倒在血泊中,不住地呻吟。  我回到宿舍,一身都沾满血渍,像是刚由屠宰场里出来一样。这时候我才开始想到事情的严重性。那么多人被砍伤,很可能有的已经死了,这岂不是个杀人案吗?我常听人说,杀人是要被枪毙的,至少也得判个无期徒刑!天哪!这可怎么办?我怕去坐牢,更怕被枪毙。现在只有一条路,就是三十六计∣走为上策。于是我匆匆忙忙,将沾满血渍的衣服丢到一个隐密的角落,收拾随身行李,跑到过去一起混的一位朋友家去过了一个晚上。   第二天,我战战兢兢地打开报纸,在地方版上看到几个怵目惊心的大字:「木栅政大凉亭血案」,小字是「五、六人被砍重伤,生命垂危,主嫌犯在逃,有数人被捕」。我吓得魂飞天外,不敢再到学校去上课,连家都不敢回。后来得知小政大帮有些人被逮捕,在警察局里供出参与犯案的人名,我的名字也在里面。我已经成为通缉犯了,从此以后,我就再也没有读书,开始了暗无天日的黑道生涯。 第二章 步步沉沦 人小鬼大    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日,我出生在台湾省新竹县新丰乡的一个村子。父亲是位军人。当我出生的时候,他是个连长,黄埔军校十九期出身;小学时,父亲升了副团长,后来又到陆军总部任职。因为他上班地方在台北,我们家在新竹乡下,坐车要三、四个小时,所以他只能每个星期六回来,星期天又要赶回去。我排行老二,有一个姊姊、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。   小时候,父亲管得很严,逼着我得读书和背书;凡是学校里的功课,国文、历史、地理,凡是重要的部分,每一课都要我背。父亲每一次星期六回家,就交代我一些功课,要我下星期背。到了下个周末,他回家来,就要我背给他听。那时候我很贪玩,怎么背得了那么多的功课?   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,有一天,他回来,要我背历史课本上很长的一课,我没能背得出来。他很生气,叫我一定要背熟了,才许我去睡。那时候已经十点多钟,全家都已入睡了,就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背书。因为太倦的缘故,我便靠在沙发上打瞌睡,三点钟父亲从床上爬起来,一个巴掌把我打醒了。「叫你坐着背,你不好好地背,你给我跪着背!」   于是我就跪在地上背,一面背一面哭,心里万分地痛恨父亲。但是最后我发觉哭也要背,笑也要背,无论怎么样,还是要背;所以我只有面对现实,抹干了眼泪拚命地背,到后来总算是把书背好了。   「爸爸,我会背了。」我走到父亲床前,把他摇醒说。   「你背吧。」父亲睁开眼睛说。   他就看著书,我背给他听,这时候天都快亮了。   我的小学生活,就是在父亲严格管教之下捱过去的。父亲虽然对我是那么严格,母亲却相当地放任我。父亲对我很严格,可是他每个星期只回家一次,在家里的时间,只有一天半;母亲则很少管教我,我要去哪里,她多半不过问。于是我就在父亲没有回来之前,把该背的全都背好了,待他回来之后应付他一下。   父亲一不在家,我就和附近一带的小孩子成群结党地混在一起,由我带头,在外边打架、偷东西、摘别人家的水果、挖别人的地瓜吃、跑到海边去游泳。   父亲和母亲在感情上很不融洽,每次父亲回家,母亲都在外面打麻将,很少管家务;在这种环境里面长大,使得我性情暴烈,喜欢打架。母亲并不反对我和别人打架,她要我打赢了才回家,打输了不要回来;这么一来,我便养成了个人英雄主义。   横行乡里   小学毕业后,我们举家迁来台北住在五股乡的陆光一村,这是个眷村。我也考上了第一志愿三重中学,那个学校离我家有六、七公里的路程,每天要搭公路局客运去上课。   这时父亲由陆军退役,和别人合伙开办一家电影公司;拍片工作忙碌,全省各地都要跑,所以他很少回家。我真正学坏也就是从初中开始的,小时候不懂事,坏还有个限度;年龄一大,就更深陷淤泥了。   我在初中时,每天和村中的一个「大哥」(外号叫小六子)混在一起,他大我十多岁,是学中国功夫虎拳的,每次看他打拳都是虎虎生风,痛快有劲,教人羡慕极了。我每天和他在村子后面的空地上学打拳,学得很起劲,而且进步得很快。   那时候,我们村子里有八百户人家,是全台湾数一数二的大眷村;村子里小孩子很多,我便组织了一个小帮派,成员有三、四十个,我自己当老大,天天在学校里找人麻烦、打架闹事。我们中间有谁被欺侮,我便在学校门口拦住那个欺侮他的人,给他一顿教训。   我所组成的这个帮派叫「虎威帮」,我身边还有两个护卫。那时候我们制造了一种玩具弹簧枪,把前端有铁尖的小杆子放在枪管里,可以伤人的,这就是我们的武器;那两个护卫每天挂在身上,村子里的小孩子都敢怒不敢言。   我们村子后面有一个小小的池塘,水很浅;夏天,孩子们都喜欢到那池塘里游水。   有一次,我带着两个护卫去游泳,池子里的人一看到我来,都各自跑开了,我们很得意!可是有个初二学生仍然留在池塘里,原来他是外地来的,不认识我们,我也没有见过他。   到了岸边,看他还不走开,我就命令一个护卫去对他说:「快上来!我们老大要游泳。」   他朝我们瞪了一眼说:「我为什么要上去?」   我马上使了一个眼色给一个护卫,名叫王银靖。他跳下池塘去,拿着玩具枪对着那个孩子。我原本只是想吓吓他而已,就对王银靖说了一句暗语:「克切!」意思是叫他不要动手。   谁知道王银靖听错了我的话,就朝着那个孩子一枪射过去。玩具枪的威力虽然不大,可是距离那个孩子不到一公尺,加上木杆前端有铁尖头,一下子就插进他的喉咙,立刻血流如注。我大吃一惊,马上跳进池塘,将那木杆从那孩子颈上拔出来;后来他被送到医院去,还好不怎么严重。父亲回家后,当然把我痛打了一顿。   转学到新庄   我在三重中学读书,因为老是闹事情,每次父亲回来,我总是要挨打挨骂;我在家里待不下去,就决定和两个不喜欢念书的同学离家出走。在没有出走之前,先写了一封告别书给父亲,叙述我离家原因,洋洋几大张,写得言语恳切,痛快淋漓;没有想到我还没有离开家,告别书就被弟弟、妹妹发现了,结果跑去告密,我又被父亲痛打一顿。后来我还是离家出走了,但三周后又被抓回来。由于已经有好多天没有上课,学校不肯让我继续就读,父亲跑去再三地交涉,学校说,我已经不适合在三重中学,建议我改变一下环境。他们发给我转学证书,于是爸爸安排我转到新庄中学的二年十一班,这一班是专门收转学生的。这里的转学生,都是在其它学校调皮捣蛋而被退学的学生,没有几个人是真正来读书的。因为我们不被其它班级的人接纳,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小团体,专门去对付其它班级的人。   将到初中毕业考试的时候,家人问我对将来有些什么计划,我能有什么计划?除了打架和闹事,以及满脑子的英雄主义,我没有什么计划。于是父亲要我去从军,就报考陆军官校的预备学生班。父亲送我去陆军官校的主要目的,是因为他没时间管教我;他认为军校严格,一定可以把我管得服服帖帖。   抗命专家   我在一九六九年进入凤山陆军官校预备学生班。我很高兴能够离开家,一个人出来闯天下,再也不必每天看父亲严厉的脸色,人生没有比这更令人愉快的事了。我就读预备学生班第十四期。每天上课,锻炼身体,教授战术和跆拳;我对别的都没多大兴趣,只是对跆拳情有独锺,每天一下课就在操场上苦练,并且在健身房里打沙袋、砍砖头。于是我的跆拳进步得很快,一级级地节节上升;到了二年级时,已经升到初段了。   陆军官校位于高雄凤山,校区广大,一共分为三个区。第一区是正期学生班,和学生指挥部,简称为学指部,由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学生所组成。第二区是预备学生班,毕业之后直升正期班。第三区是专修学生班,他们都是高中毕业生,只读一年就可以毕业,出来就是少尉。我们呢,却要在预备班念三年,正期班念四年,才能够毕业,似乎有点不公平;所以彼此处得很不好,时常有事情发生。   我刚进官校时,学校规定不准抽烟,抽烟的人要受处罚;可是,我们中间大多数的人都喜欢抽烟。陆军官校注重学长制,就是学弟见到学长,一律要敬礼并且要服从。学长可以处罚我们,我们却不能申辩,一天到晚喊出「合理是训练,不合理是磨炼」之类的口号,和美国的西点军校类似。我虽然喜好暴力,但是一开始由于势孤力单,也发不出威力来,老被人当病猫。于是我就交一些朋友,成立一个小团体,如果学长处罚我们,我们就约他们到黄埔湖边去决斗。因此许多人都知道吕代豪是最会抗命的人,我的名气也就一天天地响亮了。   每天晚饭后,我常常和两位同期的好朋友去校区南方大广场上聊天、吸烟。每次去那里,都发现有不少不同年级的同学,围成一个圆圈,席地而坐,人数约十五个上下,不知道是在做些什么。最初我们也不去注意,过了一个月,我有点好奇,就走过去听听他们在谈些什么。他们都低着头,一直喊着「哈利路亚,阿们」。「哈利路亚」我不懂,但「阿们」至少我听过,原来他们是在祷告。那时候我对基督教的团契一点都不了解,总觉得他们吃撑了没事干,无聊得很。 有架打啦!    在军校里,每次放假回家,就和邻居少年们在一起打弹子、打麻将、打架闹事,因为我觉得在军校里学跆拳,不找几个人来练一练,未免太可惜了。   有一天,我的弟弟子英突然哭哭啼啼地回来找我,一个眼睛是肿的,有很大的瘀青,把我吓了一跳。我问他怎么回事,他说打篮球时,村子里一个年龄和我相仿叫何正中的和他抢球,发生争执,就一拳把他打倒在地。我马上带弟弟去篮球场,何正中还在那里打球,我二话不说,把他抓到一边,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倒在地上,然后用脚踩他的脸,踩得血都喷出来。他的父亲也是军人,晚上带他到我家里兴师问罪。我一看见他们来,就由后门溜出去。   他父亲对我父亲说:「你看看,你儿子把我儿子打成这个样子!」  结果我被父亲痛骂一顿,但我是「左耳进,右耳出」,丝毫不起作用。    这时候我已经长大了,所以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打我。我连打都不怕,骂几句又算得了什么,所以仍然一天到晚和人打架。   有一次,正好中华少棒队在美国威廉波特和洋人争夺冠军,人人都熬夜看电视。那天晚上,突然有人来说:「有架打啦!有架打啦!」我一听就眉飞色舞,问他是怎么回事。他说在我们村子里有个益大纺织厂;厂里的工人从我们村子带了十几个女孩子,要到村后的山上去。我想这还了得,叫了八、九个人追上去。那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多,我们趁他们不防备的时候,一窝蜂地冲到他们前面,拿棍子、木板、石头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。他们有人连滚带爬跑下山打电话报警,我们早就溜之大吉。茫茫黑夜里,他们也看不出来我们是谁。像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,警察局对我很头痛。但是我是军校学生,他们也拿我没办法。在我二年级读完要升三年级的时候,因为在军校里结群打架,考试又作弊,军校也没有办法留我了。   辗转各校    于是我收拾行李,回家吃自己,父亲气得不再理我。因为我是被学校勒令退学出来的,所以没有军校的学籍,要上高中就必须重考。很幸运,我还有些底子,在没有准备的情形下,居然考取了省立板桥中学,就读高中一年十三班。我去那里不久,就影响了很多同学;我招收了十六个要好的同学,组成一个帮派,势力很大,耀武扬威,谁也不敢碰我们。有一次举办了拳击比赛,高一、高二、高三的同学都前来参加;我打遍全校,没有遇到一个敌手,得意忘形,不可一世。   我在板桥中学还没读完第二个学期,就已经记了两个大过、两个小过和两个警告,再一个警告,就要被开除了。我看情形不对,就转到木栅的私立东山中学去;这是个新成立不久的高中,我去时已经是二年级。   到了那里,开始的头几个月我还很安分守己;后来又有一个学生转学进来,他很沉默寡言,我有点好奇,打听一下,才知道他是从师大附中转来的。我想,师大附中那么好,他为什么会转过来呢?第二天下课,我去找他谈谈,原来我们也扯得上一点关系。   在师大附中,他有一个好朋友,名叫戴嘉龙,是我的结拜兄弟。当戴嘉龙知道他要转学来东山的时候,就把他介绍给我,请我照顾。这位同学叫邹鼎,长得很清秀,脑筋灵活,聪明绝顶,我们特别谈得来。除了他以外,我又认识了几个人,其中一个叫游晓杨,家住木栅,是当地有名的小政大帮的成员。   木栅离我们家比较远,必须住校;可是我不愿意住校,觉得太受拘束,就在政治大学旁边找房子住。因为游晓杨的关系,我和小政大帮也有联系。那时候,我的跆拳已由初段升为二段了,当时国内跆拳还不怎么盛行,所以二段的很少,我可以说很少遇见对手。晓杨将我介绍给他们的柳点(老大),我们谈得很投机,这就是木栅政大凉亭大血案的起源。 第三章 监狱风云 正式进入黑社会   一九七二年,高二没念完,我就跟学校说再见,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在正规教育体制下读书了。不但和学校说再见,就连家里都无法再待下去;我开始过流亡的生活,进入另外一个世界。在这个世界里,并不需要什么一技之长,所需要的,就是我所学的跆拳和一股好勇斗狠的凶劲。   我跑到飞鹰帮的老大青龙家里去住,正式拜堂成为飞鹰帮的一员,他们安排我在中山北路一家厦门酒吧里当保镖。飞鹰帮在罗斯福路、中山北路、民权东路、敦化南路都有大赌场。开始的时候,他们每个月从赌场里拿些钱给我;因为我花钱花得快,这点钱不够我花,于是他们就派我出去要赌债。要赌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要心狠手辣。   在赌场里赌博的人,都是些大商家和生意人,他们去赌场赌博,目的是想捞本。可是赌场并不是个捞钱的地方,只是个丢钱的地方;往往一个晚上就会有数百万的输赢,本没有捞到,反欠了一身的赌债。他们输了钱,手头上不会有那么多现款,就开出支票;这些人回去之后,往往越想越气,认为输钱是有人在搞鬼诈骗,所以开出来的支票经常有空头不能兑现的。   开赌场在台湾是违法的,所以也不能照一般法律上的手续,去向他们要债;但是赌场老板也自有一套办法,教你赖也赖不掉。他们会派三、五个人,拿着这些票子,去那些人的公司或家里向他们要。我们并不直接追到他们家里面,因为怕他们去报警,告我们勒索或抢劫。我们多半是躲在那个人家附近,有时要等上一天,因为对方会想尽办法躲我们;当看见他回来,就把他带到车上或山上,逼他还钱。他若推拖没有钱,我们就一拳打在他肚子上,或在他腿上刺一、两刀,吓得他跪地求饶,立刻设法还钱来。   通常一百二十万的债,能要得到七、八成就算不错了,这样大约有九十多万左右。在九十多万当中,赌场老板可以拿六成,我们拿四成,每人可以分到六、七万。一天只要能要到一笔债,就吃喝不尽了。无怪乎黑社会的人,许多开名牌汽车、戴劳力士表、出入夜总会和酒家。我那时候还没有坐过牢,不知道犯法的严重性;心在想,反正已经是个通缉犯,再多犯一、两个案子,也没有关系。所以我在青龙手下那段时间,可以说是穷凶恶极,无所不为。可是好景不常,警察当局对帮派越来越注意,有一次来一个铁腕大突击,实施所谓「捕鼠项目」行动,几个大赌场都先后被破获,青龙也落网,被送到苦窑(就是监狱)里去。我们这些小喽啰,也各自做鸟兽散。我看苗头不对,也就和戴嘉龙由台北逃到台中。   预备偷渡   在台中,我遇到一个过去在陆军官校的同学林颂年,这个人因行为不检被军校开除,但他头脑很聪明,而且能画一手好画。当时我手头上还有一点钱,所以就在台中过了一段日子;后来因想要有一辆机车当交通工具,钱又快花完了,买不起,林颂年说他有办法。原来他会制造一种万能的钥匙,可以开任何的机车,我就请他帮帮忙,替我去弄两辆机车来。他借了些工具,制造出一把万能钥匙。一天,我就跟他一起去台中公园,偷了一辆山叶一五○CC和一辆铃木三五○CC的重型车;我和戴嘉龙就一人骑一辆,离开了台中。那时觉得再也无法在台湾待下去了,因台湾地方不大,是个海岛,法律是那么的严密,即使是三头六臂,也休想永远逍遥法外,总有落网的一天。倒不如想办法偷渡到海外去,另辟新天地,于是我就和戴嘉龙商量好,决定偷渡香港。   我们先到嘉义,那里有我两个过去在省立板中的同班同学陈一鸣和李可仁,他们后来插班到省立嘉义中学。那天晚上,我们在一起吃饭、聊天,我告诉他们,我们第二天要南下,他们就连课都不想上,要和我们一起去环岛旅行。我甚至对他们说,我们是要想办法在高雄找船偷渡出海,他们还是愿意跟我们一起去南部走走。   我们四个人一起南下,经台南到高雄,再由高雄到旗山,去东港码头找过去一个熟识的船员接头,想办法出海,又问他们偷渡的价钱。我们没有这笔钱,不能马上就偷渡出去,还得回台北想办法弄钱;何况这次偷渡,说不定永远都回不来了,应该先回家去看看。 我们离开旗山,到了嘉义之后,陈一鸣就说:「你们既然都要出国,车子留在这里也没用,可否送给我们两个人?」   我想想,也好,这两辆机车是偷来的,留在身边就是祸,不如早早打发掉得好。于是就把两辆机车交给他们,改搭火车去台中,晚上住在林颂年的家里。   上天无梯.下地无门    那天晚上,我们吃过晚饭,出去看了一场电影之后,戴嘉龙说他有事情要先回去,我就在街上转了一圈,买了点东西,打几个电话;快到林颂年家门口的时候,就觉得有点不大对劲。我发现巷子里有几个陌生人,虽是工人打扮,但眼睛却溜来溜去。我一看不妙,知道准是「老折」(即刑警),就赶紧往巷子的那一头走,他们就从后边跟上来。我跑他们就追,我随即拔腿狂奔;还好我过去在学校赛跑的成绩一向不错,暂时没被追上。我转到另外一条巷子,发觉是一条死巷。马上一个翻身,爬到围墙上面,再跳到一个屋顶上,那边追来的人大声叫着:「捉小偷!捉小偷!」   我拚命地跑,到了屋顶的尽头,再跳下地面,这地方原来是个军营。我躲在营房的厕所里面,足足有两、三个小时,直到三更半夜才敢出来。   这下子,我在台中也待不去了,就搭夜车到台北。林颂年和戴嘉龙两个人都被逮捕了,结果如何,我也无从知道。到了台北之后,小政大帮和蓝鹰帮的人都以杀人未遂的罪名起诉,被送到看守所。有一天晚上,我想回家去看一看,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。我想,只要行动小心,警察是不会发现的,而且回去一会儿就马上离开。   到了家里,风平浪静,一点事情也没有。父亲看我这个孩子,也懒得再骂我了。我跟他们说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,他们就放心下来。   既然是没有事情,我就在家里住了两天,满以为我不是主嫌犯,警方就不会再注意我了。哪晓得第二天晚上,有人来我们家里打麻将,我正在睡觉。突然之间,有人冲进来,大叫:「不许动!」   我马上从床上跳起来,想从后门逃窜,但是后门早就被人把守住了。   「你们哪一个是吕代豪?」   在这种情形之下,我已经上天无梯、下地无门,只有幸幸地出来承认说:「我就是。」   初尝铁窗滋味    四个刑警把我由五股押到木栅分局。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晚上,第二天问笔录。   「你有参加这次械斗吗?」刑警队长问我。   「是他们要我去的,我没有打,只不过吶喊助威而已,也没有拿刀子杀人。」我可以赖就尽量地赖。   「那你为什么要躲呢?」   「因为我看到很多人被捕,心里害怕。」   当然,这些理由他们是不会相信的,谁都那么说。   警方把我送到地方法院,检察官将我收押,送到看守所。当时我才十八、九岁,生平第一次尝到铁窗滋味,心里很惶恐,为什么过去犯罪的时候,没有想到这些呢?   旧的看守所是在爱国东路一号,我进去之后先按手印,再检查所带的东西,将口袋里所有的东西,连脚上的鞋子、腰间的皮带,都交给他们保管,他们发给我一双拖鞋。我被关在新收房,里面有八、九个人都是不同的案子。有的坐牢已经有好多次了,有的和我一样,是第一次。   那天晚上,我一夜都睡不着觉。我在想,过去曾听一些老大哥们讲到监狱里面的情形;他们说,只有靠钞票和拳头才能过好日子。因为你若有钱,人人都会奉承你,在监狱里也吃得开;如果你没有钱,立刻会有人来欺侮你,把你当「龟儿子」,你必须跟他们硬碰硬。这种地方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。我没有钱,但是我有拳头,足足可以自卫。   在新收房的第二天,我就被分配在第四工厂里,是个打麻绳的工厂,而我被编到一组一个有人教如何打麻绳的组。白天我们在工厂里做工,晚上才回到牢房里去,我被分到第八房。这间牢房约有四公尺长、二公尺宽,要睡十二个人。   回到牢房之后,所有的门都关上了。我坐在角落,半个小时之后,有一个体格比较结实的人叫我。   「喂,新收的,到我这里来!」   我不知道这个人叫我去做什么,就向他走去,他要我蹲在房间的中央。   「你犯了什么案子?」   「伤害案。」我说。  「你有带钱来吗?」他问。   「有。」   「多少?」   「两千块钱。」我不隐瞒。   「你明天要把这些钱都申请出来,你来到我们这里,就该懂得我们的规矩。」   原来他是本房的房长,凡是新来的人,一律都要打扫厕所,晚上睡在厕所旁边。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招,正想找个人来开刀,显一显自己的威风。我看了他一眼,故意不作声。   「喂!我的话你听到了没有?」他恼火地说。  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,我就飞起一脚,朝他脸上踢去,他躲避不及,被踢个正着,脸上鲜血直流;我再顺手一拳,他就倒在地上打滚。其它四个人立时包围我,我就沉着应战。牢房的地板打起架来声音很响,管理员闻声马上赶来。大家一看到管理员来,就住手不打了。这一仗打下来,我身上没有一点伤,那四个人脸上则青一块、紫一块,都挂了彩。   「干什么?干什么?」管理员怒气冲冲地说。   「那个新收的一来就打人。」四个人中有一个说。   「你叫什么名字?」管理员转过头来问我。   「我叫吕代豪。」我说。   他看看门口的牌子就说:「好小子,你一来就想做老大啦!」   「我没有要做老大,我一进来,他们就想要吃我!」   「没有这回事!」几个人抢着说。   「他们要我把所有的钱都申请出来!」我申辩。   管理员没有送我去犯则房,却把我换到别的房去。原来管理员也是湖北人,我们是同乡,所以对我比较亲切一点。   我换到那个牢房后,他叮嘱我说:「吕代豪,你好好留在这里,可别再打架了。」   我被换到第五房里,房里的人看到我身上衣服凌乱不堪,问我是怎么回事。我就告诉他们,我看那个房长不顺眼,他要吃新来的,我不吃他那一套。他们听说我一个能打四、五个,知道我是个狠角色,就对我特别好。   房长说:「我看你身体很强壮,你在哪里读书的?」这样我们便聊了起来。   他又问我是什么帮派的,我说是飞鹰帮的,他就说出几个人名,我都认识。那天晚上,我被奉为上宾,睡到房长的旁边。第三天,我再下工厂时,大家都特别注意我,那四、五个被我打得鼻青眼肿的人,也不敢来惹我了。   获得交保    第四天,父亲来看守所看我,说可以保我出去,因为我没有前科。我告诉他,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我出去,我在这里实在受不了。过了两个星期之后出庭,法官又问这个案子,我说我是有参加,但只是吶喊助威,没有拿刀子杀人。法官问我所言是否属实,我说全是事实。   他就说:「好,准你以三千块钱交保。」   我在拘留室里等候了两个小时,法官说:「现在你可以交保出去了。」   我重获自由了。两个星期的牢,滋味实在不好受,监狱真不是人住的。   回到家里,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,就在家里待了几天。   有一天,陈一鸣的父亲来找我,他脸色凝重地说,他的儿子把我给他的两辆机车停在一家店铺的骑楼,放了好几天,那家店铺的老板觉得可疑,去报了警,警察就埋伏在旁边。有一天,陈一鸣下课去取机车时,被警察带到局里去。一打听之下,才知道这两辆机车,都是台中报失窃的。陈一鸣被提到嘉义警察局,他们盘问他,起先他不肯说,刑警打了他两个耳光,他逼不得已,只好说这两辆机车不是他偷的,是一个叫吕代豪的送给他的,把责任推到我身上,又把我的地址和姓名都告诉了警方。警方暂时收押他,就通知他在台北的父亲。   他的父亲是个教授,在台北某大专教书,人事关系很好,就请人出面处理此事。刑事组说,这个案子已经报了,非办不可,必须找到承担的人,不然陈一鸣就没有办法脱罪。于是他父亲就来我家里找我,我知道之后很紧张,木栅的事情还没有了,忽然又出了这件事!他父亲要求我到嘉义去解决事情。事实上,这两辆机车并不是我偷的,但是陈一鸣还在上学,这件事情如果由他承担,会影响他的前途。反正我在台北有案,加这么一件也没有多大关系,就和陈教授一起去嘉义。我在嘉义警察局里说,这两辆机车是台中一个外号叫「小林」的所偷的,陈一鸣就无罪开释。这案子被送到嘉义地方法院办理,我交了三千元的保释金回到台北。   再度入狱 那时候,我一天到晚往法院跑。 台北出庭,我要在台北;嘉义出庭,我要去嘉义,整天忙着打官司。后来嘉义的窃盗案判了我九个月的徒刑,我就上诉到台南高等法院。这时候台北的案子也一直在出庭,还没有宣判。我在家里待不住,又跑去赌场里混,替他们要赌债。   有一天晚上,我和飞鹰帮的小唐、小雪在东方舞厅跳舞,之后又去中山北路海鲜楼餐厅吃消夜。我们叫了一些菜,喝了点酒,又把侍者叫来,再多添几样菜。当我们正在研究点些什么菜时,旁边来了一桌外国人。侍者一看是外国人,马上就过去,很客气地招待他们。   我顿时火冒三丈,加上酒喝多了,就把侍者叫过来,从口袋里掏了一百张百元钞票,展开成一把扇子,一面搧一面说:「好热!」他莫名其妙地望着我。   我就大吼:「他妈的!我们叫菜叫了一半,外国人来了,你就去招呼他们,把我们丢开不管!我们的钱就不是钱,外国人的钱才是钱?」   他吓得面色发青,我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,他仆倒在地。我酒性大发,拿起一张椅子朝他摔过去,差一点把他的头打得开花。我又掀翻整张桌子,满地是碎瓷片和菜肴。有人过来劝阻,我们像疯狗般失去了理智,见人就打。我抽出腰间的小刀,冲到海鲜楼外面。店门口有几个水族箱,养着一些活鱼,是供客人点选的,我拾起地上的砖头,把三个水族箱砸得稀烂。水族箱里的游鱼随着涌流的水,散落满地。有人去报警,来了十几个警察,拔枪叫我们不许动。就这样被抓到中山分局去;我犯了伤害和毁损罪,又送到看守所。   在法院里,那个过去办我案子的检察官还记得我,对我说:「怎么?才给你交保出去,你又回来啦!」   我无话可答,马上收押,被送到第二工厂去。   这次我有了点经验,不像以前那么害怕。因为情绪不好,我在看守所里时常打架闹事,给主管带来不少麻烦。我由第二工厂调到第三工厂,接着又调回第二工厂和第六工厂。这一次交保也不准了,我前次所犯的案和这次所犯的案合在一起出庭,结果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。那是一九七三年八、九月之间的事,父亲和母亲都来看我,也无计可施。 第四章 亡命天涯 精心策划    「小力,你想不想马外(脱逃)?」小力是田嘉仁的外号。   有一天,他在厨房里工作的时候,我过去问他,这时候旁边没有什么人。   「马外?」田嘉仁露出一脸的惊讶。「你不是在开玩笑吧?围墙这么高,九个警卫堡,二十四小时持枪警戒,你不想活了?」   「现在正是我们闯天下的时候,老是蹲在苦窑里(坐牢),把人生都蹲掉了。要说危险嘛,那是因为他们计划不周密,我可是经过长久的策划和设计,包管万无一失。」说着,我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草图给他看,并且详细说明逃亡的路线。   「嗯!不错!不错!」田嘉仁满意地点点头。   「怎么样?闪不闪(走不走)?」   「一句话!」田嘉仁慎重地答应了。   从那天开始,我们每天都积极地准备,因为脱逃是件危险的事情,若运气不好,就会被警卫当场开枪打死;就算活捉回来,后果也不堪设想。但是为了争取这不应该得到的自由,我们也顾不得那么多了。我每天仍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,照常上班、读书。为了能和田嘉仁在一起,我就请求调到六队去,大队长也批准了;我假借教小力读书的名义和他睡在一起,其实是计划逃亡。   我每天送公文时,必须绕整个总队一圈,所以对内部地理环境算是很熟悉。我想,白天脱逃是不可能的,一靠近围墙,警卫就会开枪射击;晚上又有探照灯,接近围墙也会被发现;但是无论怎么样,还是晚上比较合适。可是哪一天晚上才合适呢?我东算西算,只有星期六晚上最好;因为值星官交接的时候都在星期六,他们中午交接,晚上最轻松。而且周末,许多官长都回家探亲去了,有的则到台东市区去玩,所以官长特别少,万一有人脱逃,要派人去抓的话,动员力量也必减弱许多。那时是一九七六年的七月。   可是又有一个问题,我是大队部的班长,晚上可以出来走动,田嘉仁白天在厨房做工,晚上不能像我一样地自由进出,他要被关在寝室里,看电视或上政治课,我用什么法子才可能把他弄出来呢?我每天都在想这件事,终于想出一计,就决定在七月十七日星期六晚上进行。   那天晚上六点钟,我趁大队长洗澡的时候,偷偷溜进他的办公室,拿起手摇电话机,对总机说:「这里是大队部,请转第六队。」   「六队。」电话立刻转到六队。   「找你们值星官听电话。」   过了一会儿,六队的值星官章锦隆来听电话,他是个很厉害的分队长。   「是值星官吗?」我说。   「是。」   「这里是大队部。贵队有一个队员叫田嘉仁,大队长有事要召见他。如果你们一时派不出警卫把他带来的话,我是大队部的班长,可以前来带他。」   「那么晚了,大队长还找他有事吗?你请大队长来听电话。」章锦隆说。   我没有办法,只好说:「大队长现在在洗澡,我请他洗完澡再打电话给你。」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。   晚上我回去时,就对田嘉仁说:「章锦隆不上这个当,我们再想办法。」   还好章锦隆没有向大队长求证,否则西洋镜就被拆穿了。   过了几天,好机会来了!大队部有个原住民营务官叫颜德铭,我们相处得很好,常在一起聊天。   那天他刚升副队长,由台东要调到花莲去,我认为这是个可以利用的机会。   那天早上我就对他说:「报告营务官,恭喜你升官啦!你不久就要走了,我想为你饯行,大家聚一聚。今天晚上在升旗台那边摆张桌子,我们好好聊聊,怎么样?」   「好啊!」他很高兴地说。   「营务官,你认不认识六队有一个田嘉仁?」   「认识,怎么样?」   「这个田嘉仁对你非常欣赏和敬佩。」   「怎么说呢?」   「他说你很会做人,对队员也不轻视;在管训队里,像你这么好的长官,实在找不到第二个。」   「哪里!哪里!」他心花怒放地说。   「他知道你不久要被调走,就想欢送你。好不好,晚上也调他来这里,大家一起喝酒聊天?」   「可以啊!」   颜德铭是营务官,官阶比中队值星官大,他向六队值星官程荣魁打个招呼,田嘉仁便很顺利地出来了。然后我们到福利社买些罐头、菠萝、花生及下酒的卤菜。虽然这里规定不能喝酒,但是我们多花点钱,还是有办法弄得到酒。我们还买了些饼干、牛肉干,到升旗台那里,我们拚命地劝他喝酒,自己却喝得很少。一面不住地对他说好话。   「营务官,你很有本事,把马子(交女朋友)的技术是一流的,教教我们,将来出去后也可以学学。」我们哼哈二将一拉一唱,把他捧得昏头转向,直如腾云驾雾一般教他乐不可支。   由于天还亮,我们一直聊到七点多钟,天才渐渐暗下来。我和田嘉仁交换了一个眼色-时候到了。   我对营务官说:「时候不早了,你后天才调走,我们明天再来聊吧!」   他已经喝得几分醉,就回房去睡觉。   疯狂大逃亡    那天是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日。我和田嘉仁握握手,互祝好运,然后到花园里去,将藏在那里的绳子拿出来,换上灰色衣服。这时候天色已经全黑,我们拿着绳子,走向大门口的那道围墙。在围墙上面有根水泥柱子,每根柱子上面写着一个字,合起来是「抬头挺胸,并肩齐步」八字。我们选择在「抬」字底下爬上墙去,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钟,来往的官长很少。我们由小路通过了花园操场,很顺利地到了大门口附近,先暂时躲在围墙旁的厕所边上等机会。   离开这地方不到十公尺,就有一个圆形的碉堡,上面有荷枪的警卫来回巡逻,围墙大约三.五公尺,既高又厚,顶上还有一公尺高的铁丝网。因为围墙太高,我们不可能爬得上去,必须两个人合作才可以;要有一个人站在底下,让另一个踏上他的肩膀,他还要高举双手,让那个人站在他手上,攀到围墙边缘。铁丝网每隔五公尺,就有一个水泥桩子,先上去的人可以把绳子套在水泥桩子上,然后把绳子坠下来,使下面的人抓着绳子爬到围墙顶上。时间必须配合得紧密,不可有丝毫的疏忽。   可是有一个问题,我们两个人,谁在上面,谁在底下呢?我和小力两个人心里都有数,站在底下的那个人是最危险的;因为卫兵不是死人,他随时都在来回地走。我们必须在他转身往回走的时候,才能靠近那道围墙。如果不幸被发现了,他一开枪,站在墙上面的人可以跳下墙往外面跑,留在下面的人只有等死,丝毫没有机会。但总是要有一个在上、一个在下,在我们脱逃的前几天,我们就已经想过这个问题。小力说他年纪小,体力比较差,怕背不动我,其实这根本不是理由,但无论如何,总得有一个人在底下,我只有牺牲一点了。   我们等在厕所边,算好了时间,警卫堡的探照灯很明亮地照在围墙的周围,卫兵向我们这边走过来,到了尽头就回过身,往另一头走去;我紧张万分,连心都快要跳出来了。脱逃究竟不是件容易的事,万一被发现了,警卫一定开枪,是不会客气的。   由厕所到围墙大约有十公尺左右,我想冲到「抬」字那边去,却一直不敢,心中不住地挣扎。最后总算下定决心,待卫兵一转身,我就冲到围墙底下,把头靠在墙边,两手反身在后,叫小力也冲过来,跳到我的身上。他有点犹豫,我向他不住地招手,轻轻地说:「快!快!」   然后他也冲了过来,爬上我的肩,又踩在我的手上,我用力将手向上举,高度刚好,他便很灵活地爬到了上面,把绳子套在水泥桩上,绳子的另一头垂到我胸前。我紧紧地抓住绳子,奋力往上爬。可是才抓第二下时,绳子突然断了,我落在地上,发出一点声音,吓得差一点昏过去;幸好那个卫兵没有发现,可是绳子短了一截,怎么办?我就再往上一跳,幸运地抓住那短短的一截绳子,这次总算是没有断!我用力攀了几下,最后也到顶上;从上面看下去,大门口也有一个卫兵,持枪走来走去,留在围墙上面太久也不是办法。等了一会,我们就跨过墙头那一公尺高的铁丝网,下面是草地,旁边有椰子树,我们就一跃而下。   围墙外面有一个警卫连驻扎在那里,这时候有一个年老的官长,正走去浴室洗澡,手上拿着一支手电筒,一边走一边哼着平剧里的“苏三起解”。我心里想,这下可不好了!他听到有物体从围墙上面掉下来的声音,就朝我们这个方向走过来,将手电筒照在我们脸上。先是愣了一下,立刻就大声喊叫:「有人脱逃啦!」   砰!砰!几声枪响,警卫开枪了。那位官长想冲上来捉我们,被我飞起一脚踢倒在地。   那时候我也管不了许多,全身劲儿都使出来(据说那位官长因此住院两个礼拜),旁边警卫连里的警卫,一听到枪声就倾巢而出,我们就在黑暗里狂奔,由于地形不熟,两个人都跌在甘蔗田里,摔得人仰马翻。甘蔗的叶子很锋利,我们手上、脸上都被刮伤,也不知道疼痛。   我们爬起来再跑,跑了一阵,突然甘蔗没有了,原来我们已经踏进一个地瓜田里面。蓦地前面有一道手电筒的光射过来,吓得我们马上伏在地上,不敢再动;原来已经有两个警卫,追到距我们十公尺的地方,幸亏我们伏下来得早,否则一定会被发现的。我很清楚地听到他们在说:「赶快搜,一定就在这附近!」   九死一生    我们都吓得魂不附体,因为地瓜田不像甘蔗园,没有躲藏的地方,万一警卫发现了我们,就会马上开枪的;我们只好慢慢在地上匍匐前进,全身都是泥土。后来我们听到警卫的声音远了,才敢从地上爬起来,再继续往前跑。我们跑一阵又歇下来,看看方向,我们只有一个目标,就是离开管训队越远越好。管训队那边的探照灯很亮,黑夜里看得很清楚,我们就往相反的方向跑,每跑一阵,再歇下来对准方向。我们不敢走有路的地方,因为据我所知,每逢有犯人脱逃,管训队马上就会派人埋伏在几条路口上,所以没有一条路是安全的。虽然如此,我们仍会遇到有人在叫:「在这里!在这里!」   一听到这样的声音,我们马上就往甘蔗园里钻,有如惊弓之鸟。不久我们进入一个丛林里,到处是尖锐的刺。还好我们脚上穿着厚底的球鞋,身上衣服也是裹得紧紧的。   突然听到田嘉仁大叫:「救命啊!救命啊!」原来他摔落到一条五、六公尺宽水流非常急的小河,被水冲走了。我赶紧沿着岸拚命地跑,黑漆漆地视野非常模糊,还好我的速度比流水更快,不久就跑在他前面,伸出手去接他。   「我在这里!」他也一直在叫,水把他冲到我所站的地方,一把抓住他,拉上岸来,他已经全身湿透了。   我们过了一座小桥,往另外一条路走;真是风声鹤唳,草木皆兵,只要有一点点动静,我们马上就往森林里躲。我们跑了将近半个小时,只听到前面排山倒海、洪水奔流的声音;原来我们已经到了东部最大的河川∣卑南溪的边上了。我们原定的计划是渡过卑南溪到花莲,再由花莲搭车到台北;可是当时刚下过几天豪雨,所以山洪爆发,水流湍急,前后又没有桥,只好坐下来想想办法。于是我们坐在河边喘一口气,喝了几口水,想点枝烟来抽;田嘉仁身上有烟,可是被水打湿了,我就拿出我的,没想到火光一亮,附近的警卫立刻就发现了,只听到:「在那边!」   接着就是砰的一声枪响,我们赶紧往河的下游跑,足足跑了一、两个小时,才歇下来。现在惟一的办法就是赶快渡过这条卑南溪,我们都会游泳,在陆军官校时,我还得过游泳比赛第一名。   我们约定如果在强行渡河中,两个人被冲散,就在每一个星期天晚上七点钟,在台北国宾戏院地下室的银马车咖啡厅见面;在两个月之内,若我们两人有一个一直没到,表示他不是溺死了,就是已经被捉回去。   河面有五、六十公尺宽,虽然天色很暗,但隐隐约约还可以看到对面有个三角洲;我们约定万一被水冲散了,就在那个三角洲上会合。   我们一切都交代好了,就开始一步步往河里走,水流得很急,我们都几乎站立不住;等水深到膝盖时,已经寸步难移了,可是后有追兵,不走又不行。我们两人走在一起,我先走一步站稳了,再把他扶过去;然后他再向前一步站稳了,也把我扶过去。   我们不知道前面有多深,只有一点一点向前推进,到后来,我把田嘉仁扶过去的时候,突然他沈下去了,把我也一起拖下去;原来前面是个断崖河道,我便在水中漂荡,一个大浪打过来,把我翻了几翻,天旋地转,分不出方向。浪很大,使我无法施展游泳技能,我拚命设法使头浮出来,以便呼吸;并用手拚命划水挣扎,好半天,慢慢地脚踩到了地。原来我被水冲了将近一千公尺,已经过了那条大河;我伏在沙滩上,休息了很久,渐渐恢复了体力,才发现我已经快到出海口了。   我不知道田嘉仁的情形如何,可是我还是要回到三角洲那边去等他,我走了二十分钟才到达那里,就坐在石头上;我等了很久,不见他来,心里想,田嘉仁一定是凶多吉少,就忍不住哭起来,越哭越大声。将来如果我再见到他的哥哥,要怎么交代呢?不逃出来倒好,还有几年就可以出来,现在人死了,教我怎么办?我是从来不哭的,那时候却哭得伤心。   突然,我发现河对面有人影在晃动,吓得我赶紧躲起来,仔细一看,似乎有个人在向我招手,还叫着:「吕代豪!」   是田嘉仁!我高兴极了,可是我们是隔河相望。天开始下雨,越下越大。我叫他快快游水过来,他叫我游过去;我不想再过去,因为我们的目标原是要过来的。两个人僵持了好半天,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,到最后还是我过去;我往上走了二百公尺,找个地方下水,由于这次心里有准备,而且把鞋子脱了,行动比较方便,总算平安地到了对岸,两人就抱头痛哭,恍如隔世。   后来,我们决定在晚上沿着台东海岸走,白天就躲进山里,粮食呢?吃野生的果子、挖农夫的地瓜充饥。这样躲躲藏藏地走了两、三天,终于走到了屏东。那时候,我们身上还穿着队员服,留着大光头,就在农村摸了两顶斗笠和两件农人穿的衣服,手上拿着木棒,由屏东搭直达车到高雄。   潜居高雄    到了高雄,已经是早上六、七点钟了,我打一个电话给一个开餐厅的结拜兄弟,他不在。我们又搭高雄客运去旗山找何国贤,他和我一样,也离开了陆军官校;我们找不到他,只有他大嫂在家里,她告诉我们,何国贤已经去台中做生意了。这时候,我们身上的钱已经用得差不多,他大嫂我们又不熟,可是没有办法,只有厚着脸皮,开口向她借钱,好不容易才借到一千块钱。小力有一个女朋友叫小蓉,在高雄一家喜万年酒楼当服务生,过去也曾在风尘里打滚过,小力居然跟她联络上了;这个女孩子为人豪爽又上道,她马上就安排我们住在两个高棉侨生家里。这两个侨生,读高雄医学院,在外面租房子住;他们对我们相当热情,弄了很多吃的来招待我们,饭后我们就在一起聊天。   我们把脱逃的经过说给他们听,他们听得目瞪口呆,对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。就拿出最好的衣服给我们穿,由于我们的身材跟他们差不多,所以很合身,又送给我们两把短刀,是俄国突击队所用的刺刀,是他们从高棉带来的,价值至少在五千块钱以上。   在他们宿舍过了一个晚上,第二天夜里,我们就搭夜车去台北,天亮了才到达,我已经有几年没有回台北了。我在车上对小力说,我脱逃出来,只有一个目的,就是要偷渡出国,小力也表示要跟我一起去。我告诉他我的基础是在台北,所以要在台北混;小力是台中正气帮第九批的兄弟,基础在台中,但是他不想回去,愿意跟我一起在台北发展。于是我们一下车就去木栅保仪路找纪秉忠。   早上八点钟,我们按着地址寻找目的地;那时候我们头上都戴着帽子,身上穿着侨生赠送的衣服,人模人样地到了他家楼下,看见纪秉忠正在和一个人聊天,就上去叫了一声:「大哥!」   他看见我们吓了一大跳,马上对我们使了个眼色,和那个人说了几句话,就带我们离开。   他把我们带到另外一栋新的公寓里,关上门就向我们伸出手来说:「欢迎你们重获自由!」   我们热烈地握着手,我向他介绍小力。   他说:「我替你们找好了房子,就是这里,还满意吧?」   我们点头表示很满意。于是我们三个人就一同商量未来的计划,因为我和小力在台湾不可能久住,就准备要偷渡出去;但是,我过去曾吃过一次偷渡不成的亏,知道不能操之过急,也不可轻举妄动,所以暂时先躲些日子再说。我那时候还是个大光头,戴假发又不习惯,因为天气很热,必须先等头发长出来,再正式出去活动。坐了两年的牢,一旦重获自由,心里酸、甜、苦、辣各种滋味都有。虽然这个自由是假的,但至少每天不会再受官长的气;早上起床,睁开眼睛也看不到铁窗,因此心里一方面是恐惧,另一方面又很高兴。   纪秉忠白天要上班,我和小力自己做饭、做菜吃,尽量少与外面联络;每天在屋子里练跆拳、读英文、看小说、看电视。   过了两个星期,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弟弟,约他出来见面。那时候他在空军幼校读书,已经二年级,将要升三年级;我问他家里情形如何,他说,警察经常来找我,父亲一提起我,就恨得咬牙切齿,说只要知道我在哪里,一定去告密,教警察把我抓回去。   弟弟又告诉我一件有趣的事:七月二十四日,我由岩湾职训总队脱逃出来;二十五日,刚好弟弟学校开始放暑假,他就带了一大篓的龙眼、荔枝,大老远跑到岩湾看我。他在会客室里办完手续,大队长和营务官颜德铭都出来了,把我弟弟带到大队部去,然后很严肃地对我弟弟说:「你哥哥,昨天晚上脱逃了!」   我弟弟一听,吓了一大跳,一时说不出话来,就问他们怎么样了;他们说,抓了一个晚上都抓不到,现在不知道在哪里。营务官和大队长的眼睛里都有血丝,可见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,一定忙着抓人。   大队长对我弟弟说:「我对你哥哥不错。他要读书,我就调他来大队部。我这么爱护他,想不到他会忘恩负义。现在我要被记过,营务官也被记大过,官也升不成了,你哥哥真是害人不浅。你回到台北,若遇到你哥哥,劝他千万要回来投案。他的刑期不执行完,是绝对不行的。这样子会误了自己的一生,只有回来投案,才能够减轻刑罚,否则他永远要在犯罪的漩涡里打转。台湾这么小,他能跑到哪里去?」   弟弟回家将这件事告诉父母,他们都哭得很厉害。弟弟也劝我回去投案。   我对他说:「子英,事情没有那么简单,回去可就惨了,不打得半死才怪呢!只有偷渡出国去。」   「那你偷渡是不是能成功呢?」弟弟问我。   「上次我是被别人密告才会被抓,这次一定能成功!」我说。   那几天我想了很多问题,我现在是个通缉要犯,警察若抓到我,是可以记功嘉奖的,我必须小心才是。我心里相当矛盾,这种躲躲藏藏、草木皆兵的滋味实在不好受;只要一听到外面有声音,我就得躲藏起来,时时刻刻都提心吊胆。我一直不敢和外界接触,过去的一些女朋友和兄弟,都没通知他们我出来了;因为只要有一个人出卖我,我就完了。我已经吃过一次亏,吃一次亏就该学一次乖。 第五章 重返囹圄 走一步算一步   我当天晚上就被送到鼓山一路的高雄地方法院看守所。临走前,纪秉忠和小胖拿了两万块钱给我。到了看守所,被编入第三工厂,工厂的大组长也是个被告,叫郭正瑞;他由岩湾管训出来之后,又杀了人,被判重刑,在看守所第三工厂里当大组长。我们过去认识,交情还不错,他马上设法将我调到他的舍房里,由于我一身都是伤,他请人来替我按摩敷药。   到了那里第三天,小胖和纪秉忠就来看我,到了会客室,我才发觉小玲也在。我们隔着玻璃铁窗用电话交谈,我叫她不要担心,我很好,马上就能出去的;她劝我不要再胡思乱想,好好祷告认罪。那时候我实在听不下去,只是虚与委蛇,应付她一下。我又和纪秉忠、小胖讲话,我说我把伤养好之后,一有机会就闪出来。他们又问我有什么需要,我说我不需要什么,我仍然有两、三万元,足够用的,叫他们不要担心。谈话时间很短,只有十分钟到十五分钟,时间一到,电话就被切断,我便挥挥手叫他们回去。   我每天都在舍房里运动;在原地跑步,运动完,有人来替我按摩,一面吃伤药。大约七、八天之后,为了护照的事情出庭,因为案子不重,只是侵占遗失物与伪造文书,我申请易科罚金,就蒙批准了。护照案子解决之后,接下来就是脱逃的事情。我是由台东脱逃出来的,台东地方法院发出通缉令,所以我必须回到台东归案。   我开始盘算,如果我被送到台东地方法院归案,脱逃的机会就少了;如果要想脱逃,只有在由高雄到台东的这一段路上打主意。于是我每天计划,并打听法警是怎么押送犯人的。按照一般的规定,每一个犯人是由两个法警押送,犯人带着手铐或绑着绳子都不一定。由高雄乘直达车去台东,大概要坐七个小时左右;大约在四个小时之后,就会到达枫港,由枫港进入山区。   我在看守所里待了十天,伤势渐渐复元。那天下午,我正和人聊天的时候,突然主管叫我的名字,要我收拾东西,准备移送台东。我心里又紧张又高兴,马上就整理行李,和朋友们告别,互道保重。我被带到中央台,就是检查行李的地方。行李检查过后,法警就来了,替我戴上手铐。我在第三工厂的时候,已经有人为我准备了一把万能钥匙,是开手铐用的,我偷偷地藏在袖子里。没想到法警在我手上加了两副手铐,又拿铁丝将手铐上的洞穿起来,用钳子夹得紧紧的;我的心里马上凉了半截,现在就是有钥匙也没有用了。除非把上面的铁丝夹掉,可是哪里来的钳子呢?何况法警坐在我的旁边,一步都不离开,根本就不会有机会,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。   有一个法警对我说:「吕先生,我们现在要送你去台东,希望我们在路上彼此合作!」   我回答说:「当然,我们彼此尊重,你们如果尊重我,我一定也尊重你们,大家互相互相!」   主啊!我该不该逃?   他们替我背行李,坐出租车先到法院办手续,再去火车站对面的公路局车站。我们到达车站时,所有的人都对我行注目礼,看得我很不舒服。十一点钟左右,金马号直达车来了,我们便上了车。法警安排我坐在走道左边中央靠窗子的位子上,一个法警坐在我旁边。他把窗关上,又拿出铁丝,在关起来的部分,用铁丝绕了几圈;不但是我旁边的窗子,又把前面、后面的窗子都绕上了铁丝。这样做完之后,他才坐下来,并请我抽烟。不久,车子就开了。他问我过去的一些历史,我只是应付他,心里一直在盘算如何脱逃。目前看来,我连一点机会都没有。   聊了一个小时,我们都有点疲倦,我就开始闭目养神,心里仍在计算着,用什么法子来脱逃。我必须在车上脱逃,因为管训队里有好几个官长都被记过处分,他们一定会怀恨在心;而且因为我脱逃在外才八个月,官长多半没有什么调动,仍在原来的岗位上,这次被送回去,一定有许多苦头吃。我现在算算,身上还有两、三万的现金,身上穿着便服,头也不是个光头,如果脱逃,别人也看不出是个囚犯。只是用什么办法来突围,把手铐打开呢?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,就是殴打法警,然后跳车。   坐在我后边那个法警通常都是在闭目休息。在我旁边的那一个,我只要用力打他的头,把他打昏了,就可以从走道上冲到门口,大声叫司机停车,司机也许会被我吓住而停车,我就可以把门打开跳下去;但是车子速度很快,跳车太危险了,万一跳不好,摔死或终生残废都划不来。我一直想象着如果不跑,回去之后的惨况,就决定破釜沈舟,孤注一掷。可是车开得太快,我只有在枫港行动;因为车子到了枫港,会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。   不久,车子便到了枫港,司机说:「现在休息十分钟,旅客们要下车的可以下车,去上厕所或买什么东西,十分钟后开车。」坐我旁边的那位法警问我要不要去上厕所,我说不要去,这位法警就陪着我留在车上,另外一位法警要上厕所、买槟榔,就下去了。旅客们多半都下车去走动,因为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子,大家手、腿都有点发酸。   我故意假装闭上眼睛,偷偷地瞄着窗子外面,这里周围都是山,把法警打昏之后,往山里面跑,成功的机会很大。行李可以不要了,反正身上有两、三万块钱。虽然有点害怕,但最后我还是下定了决心,于是我便举起双手,在往窗子移动,这样打起法警来,力量就可以大些。正当我高高地举起手,就要用力朝他眼睛打下去时,他突然转过头来看我,吓出我一身冷汗。我马上在耳后根猛抓,假装在搔痒。还好,他没有察觉异状,又和我聊起天来。   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,另外那一个法警买了槟榔上来,旅客也纷纷上车,车子就开了。我失去一个翘脱的大好良机,心里好难过。车子进入了山区,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,速度并不快,跳车的危险性比较小些。我再一次下决心,现在,原本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法警,已经换到后面去睡觉了,后面那个便坐到我的旁边,我心里想,我如果打法警而没跑成,就造成了伤害和妨害公务的罪名。而且他也一定会报复,我要他的命,他岂会轻易地放过我?如果没有把握,就千万不要跑,若跑不掉,可就更惨了。我心中一直在喊:要跑!要跑!可是又犹豫不决。再想想我的一生,都是过着逃亡的生活。如果这次再脱逃成功,我将永远都这么逃下去,将来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。如果不幸把那个法警打死了,我也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的;不打死他,把他打成重伤,也要判上十几年有期徒刑。我一辈子真的就这样坏下去吗?   这时候,我突然闭上眼睛祷告,我是从来不祷告的,只有在小玲面前,和她一起祷告过。当时也是「小和尚念经,有口无心」。可是现在,我竟然开口祷告了。我说:「主啊!我想逃,但不知道该不该逃?如果我不逃,回去后要受严厉惩罚;如果逃的话,一旦成功,我将永远坏下去;如果不成,后果不堪设想,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,求主指示我该怎么做!」   祷告之后,我望着车窗外面,忽然看到天上出现一道彩虹,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彩虹。我看呆了,车上的乘客也都叫着说:「好美丽的彩虹啊!」马上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平安,笼罩在我心头。我觉得上帝好像在对我说话,要我稍安勿躁,不要胡乱出此下策,于是我决定暂时放弃脱逃的念头,等以后再作打算。   当我放弃了这个念头时,我的脸色就自然和缓多了,不再像先前那样紧张,甚至开始和法警有说有笑。   当天下午,我们到达台东,法警把我送到台东看守所,完成移交手续。当法警替我解开手铐时,我对他们表示感谢,他们也谢谢我的合作;临走前他们还告诉我一件事,使我心有余悸。原来他们在和我初见面时,看我的言行举止和神态,加上我的脱逃前科,以他们押解人犯多年的经验,就预料我会脱逃;所以他们沿途非常小心,防备我随时会趁机脱逃。因此法警坐在车后座休息,表面上是在睡觉,事实上是全神戒备;甚至在枫港休息十分钟时,那法警并没有去买槟榔,反而躲在车后预防有状况发生。我听了,暗暗感谢上帝的保守,我差点就自掘坟墓!   牛郎织女,隔墙相对   法警把我送到台东看守所之后,管理员立刻就把我铐上脚镣。我向他们抗议,我没有犯错,为什么要铐脚镣?他们说,这是这里的规定,凡是有脱逃纪录的人,都必须铐脚镣。铐好之后,我就被送到二楼;那时候,我因脚铐铁镣情绪很不好,进了四房,看见李明辉,这个人是我在管训队认识的,过去我很照顾他,老朋友见面谈得很高兴,他也是脱逃案受审,是本房房长。房里大约有七、八个人,里面不干净,味道很不好;我一进去就要大家大扫除,清除每一个角落,整理得干干净净的,味道也好多了。这个地方可以说是我们管训队员的地盘,我身上又有好几万块钱,再加上我跆拳二段的头衔,所以还算被尊重。   那时候,我一直不断地和小玲通信,为了避免混淆起见,我们在每一封信都编上了号码。她至少每两天来一封信;有一天她告诉我,她在青年节有十天的假期,将要和纪秉忠、小胖一起来台东看我;于是我每天都引颈翘盼,后来三二九青年节她终于来了。可是和小玲来的并不是纪秉忠和小胖,而是一个叫陈杏梅的女孩子;陈杏梅是小玲的朋友,我也和她很熟,她在台北做事,家住在花莲县的玉里镇。   我们用电话交谈,我问她为什么纪秉忠和小胖没有来?她说不知道,因为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,所以联络不上。我心里就感到很奇怪,为什么会联络不上呢?因为时间有限,我没有再多问,小玲说她能见到我,是经历一番波折的。按照台东看守所的规定,必须父母、子女和配偶三等亲以内的家人才可以来探监,朋友则一律不可以。我就问她是怎么进来的,她说她去找警卫科长,说她是特地由台北搭飞机来看我的,警卫科长才特别通融,但下不为例。我心里实在很难受,她来十天,只能和我见这么一次面,真令人肝肠寸断。这时我忽然想到一个变通的办法,就对她说:「妳出了大门之后右转,可以在围墙前面的路灯下站着,我在二楼可以看得见妳,我们还可以讲话。」   因为二楼离那个路灯很近,往来行人讲话的声音,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,于是我们就这样约好了。我再指指脚上的东西,她看不见,我就用力跳起来,她才看到我的脚镣,立刻显得很悲伤;我挥挥手叫她不要难过,告诉她这是小事情,不痛不痒的,算不了什么。她又给我带来很多好吃的东西。我回到舍房之后,马上叫人拿棉被垫得高高的,让我站在棉被上看窗外;过了一会儿,小玲便在路灯底下出现了,我俩遥遥相望,有如牛郎织女,讲话声音不敢太大,怕被巡查的主管看见,也避免哨台卫兵过来干涉。   我们只有轻轻地说,并不时用手势表达,她大约站了一个多小时就离开了;临走的时候说,第三天再来这里看我,因为她要去杏梅家里。第三天她又来了,但是杏梅没有来,我就问她是什么原因;她说杏梅接到妹妹来信说要结婚,请她回去当伴娘。当时我很担心,因为小玲在台东并没有什么亲戚朋友,我问她住在哪里,她说她要在旅馆里住八天,因为她的飞机票已经划好日期是八天以后的。   她每天吃过晚饭,就来到路灯底下,我俩就这样面对面相望,有时候默默无言,四目相对;一个是自由身,一个却是阶下囚,精神上有说不出来的痛苦。   小玲在旅馆里每天都写一封信给我,其中有一段这么说:「代豪,不要认为你又失去了自由,这正是你蒙恩的开始;脱逃总有一天还是要被捉回去的,现在不要再胡思乱想了,这是你被上帝拯救的机会……让我们隔墙共勉!」这些话,我当时一直没有办法接受。在那十天当中,她每天都来看我,而且每一次都送菜与水果来。虽然我们不能够在会客室见面,但是可以一个在墙内、一个在墙外,彼此内呼外应;很幸运,我的舍房是在二楼,要是在一楼,就有围墙挡着,看不到了。   时间过得很快,八天后小玲返回台北,我也去台东法院出庭受审。法官问我有没有脱逃,我当然不能说没有;他又问我为什么要脱逃,我就编了一套谎话,说那时候母亲生病,请假不准,只好出此下策,请法官原谅。法官就判我六个月的徒刑,如果易科罚金的话,一天是以银元三元来计算。   那时候我才关了一个月,但是我知道在台东法院要申请罚金是不可能的事,于是我上诉到高等法院花莲分院。过了不久,我就被法警押到花莲分院的看守所,一样被铐上脚镣。到了舍房里,房内有四个人,我差不多都认识,都是管训队的人。这里面有脱逃的,也有杀人的,大家彼此都很照顾。在黑社会里混,或在监狱里蹲,人面熟这一点对我倒是很方便的。有一次,小胖的父亲特地坐飞机来看我,受宠若惊。我问小胖和纪秉忠的近况,他也不太清楚。我就请他帮我想想办法,因为我一直在担心管训队的事情,希望能不回到那里去。但是,我是从管训队里脱逃出来的,非回去不可,除非能有相当的人事关系。他答应去替我试试看。在花莲这段日子里,小玲几乎天天写信给我,一直要我认罪悔改,但我一直硬着颈项。   几天后我接到一张传票,五月四日将要开庭。我就写信告诉小玲。开庭的时间是在五月四日下午三点钟,上午忽然有人来看我;我想,这时候还会有什么人来呢?却没有想到是小玲,我高兴得不得了。   我问她:「妳今天不是要上课吗,怎么又跑来了?」   「请假。」她说。   我深深受到感动,现在回想起来,单单男女之间的爱,是不能够使她做到这个地步,三番两次远远地坐飞机,来看望一个顽固不化、毫无前途的囚犯,这乃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爱,在她的心里头奔腾的缘故。可惜当时我却领会不到这一点。   我对她说:「小玲,我今天下午三点钟要开庭,妳可以来吗?」她答应了。   到了下午,我坐拘留车去花莲高等法院,整个法院,只有我一个人出庭;到达法院时,小玲已经等在那里了,就向她打了个招呼。进了法院,我便被关在拘留所里,一直看不到小玲;没有多久,我就被叫出去。法官一共有三位,其中一个问我为什么要上诉,我说,申请罚金。   他说:「地方法院不是判你罚金了吗?」   我说:「判是判了,但是申请不准。」   于是他们研究我的案情和脱逃的动机,然后将我押回拘留所。我央求法警帮我一个忙,无论如何让我和小玲再谈一次话,因为她是特地由台北赶来看我的。由于我一再拜托,居然感动了法警,他们就允许小玲过来,我们便隔着一道铁栏杆谈话。她将手扶在铁栏杆上,我们相对都说不出一句话来,我请她不要担心,我很快就会出去的。她说:「我不是在担心你会不会出来,我是在担心你有没有悔改。这是你一个蒙恩的机会,你千万不要放弃,你有没有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,求祂带领你一生的道路?」我顾左右而言他,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。我们谈了十分钟,法警一再催促,她便回去了。 过了一周,我接到高院判决书,我的上诉被驳回;我想我已经被关了两个月,还有四个月,忍耐一下也很快就会过去的。谁知道,有一天突然有办公室的人找我说:「吕代豪,缴罚金啦!」原来我申请罚金已经准了。   我简直不敢相信,因为犯脱逃罪,罚金多半是不准的;以往判六个月以下徒刑的人是可以缴罚金的,因此就有很多人不怕,而相继地脱逃出去,以致职训总队就开会,向法院提抗议,以后就不许缴罚金了。我一共罚了一千多块钱。我一付清了罚金,就被送回管训队。 你终于回来啦!   一九七七年五月,我被送回岩湾职训总队。那一天,有两个法警前来押我回去,也是替我上了两副手铐,不可能有机会脱逃。上了火车,我简直像被押送法场去枪毙一般地战兢。我脱逃在外一共八个月,管训队的人大多数还认识我,回去一定会被他们好好地磨练一顿的。我曾见过以前脱逃出来的人,被送回去之后,所受到的磨练,真是令人闻之色变,可是再怕也是要回去的。我没有意思要批评管训队,因管训队这么做并没有错。如果他们不这样的话,人人都要想办法脱逃出来;如果你怕受这种的苦,就不要脱逃。我是自讨苦吃,怪得了谁呢?我在火车上越想越胆颤心惊,后来又安慰自己说,船到桥头自然直,大丈夫敢做敢当。我又在想,我已成了好讼的刁民,精通法律,谅他们也不敢把我怎么样。如果他们罚我罚得过分,我就准备一纸状子递到法院告他们。   下了火车,法警叫辆出租车,送我去岩湾,我心里还是很紧张,扑通扑通直跳。回职训总队之后,法警把我带到行政组,办理交接手续。   行政组有个黄少校一看见我就说:「怎么?吕代豪,你终于回来啦!」语气大为讽刺。   他又对旁边的人说:「这个人就是去年脱逃的那个家伙,我对他印象最深了。这家伙神通广大,追都追不到;还冒大队长的名义骗人,又把一个营务官整得好惨。」   我实在哭笑不得,不知说什么才好。   法警走了,行政组就打电话到新收队;过一会儿,一个队员来将我带去,编到第五队。队长叫唐志铭,以前也曾当过我的队长,所以认识我。   他看见了我也说:「吕代豪,你回来啦!你终于回来啦!我看你本事还是不行嘛!」   我闷声不响地站在那里,他立刻打电话到大队部,找大队长汪中。我一听「大队长」这三个字,全身都发麻,自己的良心也在责备我;过去大队长对我那么好,我怎么还有脸再见他?   唐队长在电话上说:「报告大队长,过去脱逃的吕代豪已经回来了,请问大队长该怎么处理?」   由于大队长的回答我听不到,所以我更紧张了。   只听到唐队长在说:「三副,是,三副。」「三副」就是三副大脚镣。   这一点我懂,一副是十二公斤重,三副就是三十六公斤,这下子可惨了!   我又听见唐队长说:「是,马上把他带过去。」   大队长要见我,哇!怎么办?   唐队长放下电话就说:「卫兵!拿三副脚镣来。」我的腿立刻就被铐上了三副笨重的脚镣。   我回去的消息早就传遍了整个总队,很多人都跑来看我,有的是慰问,有的则说了些风凉话;我想既然回来,也只好认了,就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,故作微笑状,一直和人打招呼,其实心里苦得很。分队长带我到大队部去,因为脚镣太重,我就慢慢地拖着走。   到了大队部的大队长室,我喊一声:「报告!」   大队长说:「进来。」   我进去之后,向他行了个军礼,说:「大队长好。」   他好半天不说话,把头抬起来,定睛看着我说:「吕代豪,你回来了,你终于回来了!」顿了一下,他又说:「吕代豪,你想要再逃吗?你有本事跑,我看你能跑多久!」   我满脸通红,说不出一句话。   「你想想看,你这样做对吗?我对你这么好,你要什么,我都尽力来帮助你;现在你害了别人,也毁了自己。」他这番话,都是发自内心的。   我感到万分惭愧,就说:「报告大队长,我愿意接受处罚。」   他说:「这一切都是你自己找的,怨不了任何人。」   他叫分队长将我带出去,在这种情形下,我还能说什么呢?第二天早晨点名的时候,我们在操场上集合。   大队长叫我到升旗台上去,向队员们训话说:「各位队员,我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位新来的人,你们很多人都认识他,也有人不认识。这位队员姓吕,不是吕布的吕,而是汉朝的那个生活很放荡的吕太后的吕;名叫代豪,代不是国大代表的代,而是乌龟、玳瑁的玳去掉『王』字边;豪也不是英雄豪杰的豪,而是豪猪的豪去掉『犬』字边。」   他又接着说:「这个队员生性狡猾诡诈,他假冒大队长的名义,想把田嘉仁骗出来,结果六队的分队长精明,不上他的当;他就利用营务官,把田嘉仁骗出来了,害得许多官长记过。他脱逃的手法诡诈到极点,你们少跟他接近,他现在正在接受惩罚。」   自作自受   这次的惩罚,我吃了很大的苦头。是我自作自受,怨谁呢?   每天早上八点钟开始,就在大太阳底下罚站;台东的太阳很大,晒得我焦头烂额,两、三天之后,全身都在脱皮。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洗澡了,身上奇臭难闻;我被解下来后,当天傍晚就去洗澡。那时我的脚肿得很大,奇痛无比;而且三副脚镣,行动不便,没有办法将身上的长裤脱下来。有一卫兵班长叫林振生,他本来和我并不认识,却主动过来帮我的忙,帮我把裤子脱下;我就洗了一次有生以来最痛快的澡。我用肥皂洗了很久,才把这一身肮脏清洗干净。唉!沦为盆鱼槛兽的日子,还有什么生活比这更痛苦的?和我一起站在太阳底下,脚上带着脚镣的一共有十几个人,也都是脱逃被捉回来的。我们只是站在太阳底下晒,也不必走动;一站就是八个小时,每五十分钟,可以休息十分钟。   这样站了两天之后,我觉得时间这么浪费掉,也怪可惜的;于是我想出一个办法,把口袋里的一本六万字的英文袖珍字典拿出来背,每背一个字便打一个钩。趁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,可以坐下休息,我就背十个生字;等站立的时候,再把这十个生字不断地默背。因为在站的时候,不能拿字典出来看,被官长看见了又要处罚;每天站八小时,我就可以背八十个生字,日子就比较容易打发,也比较不会胡思乱想。   过了几天,我又觉得八十个生字太少,就趁休息时刻用原子笔在手上多写上二十几个字,就这样一面站、一面趁官长不注意时,偷偷地看看手上的单字背。到了下一次的休息时间,我便用口水擦掉原来的单字,再另写二十个上去。这样,一天就可以背上二、三百个生字了。别人被晒得头脑发胀时,我却在那里大背英文生字,背得很过瘾,起劲得很。我最大的享受,就是晚上洗澡的时间,和官长分发信件的时间。小玲仍然不断地来信给我。晚上有时候要上政治课,听官长们讲三民主义;有时看电视,我对电视节目不感兴趣,只看每天七点半钟的新闻报告,知道一些国内外的大事,其余时间,我就猛啃英、日文。   突然被借提   过了三个月,有一天,我突然被借提到台北去。心里蹦蹦跳,我怎么会被借提呢?借提一定是另外有案子,不然是不会被借提的。虽然我在脱逃的时候,也犯过些案子,但是没有一件被发现,怎么会被借提呢?   我把行李收拾好,被两个法警押到高雄,再坐火车到台北,然后坐出租车到土城的台北看守所。这是一个新的看守所,原来是在北市爱国东路一号,后来迁到台北的近郊。到达土城,在新收房里过了一夜,我写信给小玲,要她立刻前来看我。   第二天,主管要给我分配舍房,因为我是管训队借提的,所以我被送到管训羁押的舍房里去,这地方在信二舍;主管又问了我一些话,问我是从哪里来的。我说我是从管训队借提来的,他又问我是什么案子,我说不知道,然后他就把我分配在第三房。   我拿着自己的棉被和衣服,进到那间房里,当我把门一打开,看到一个人,大大惊异-原来是张正国!我们紧紧地握着手,互相拥抱在一起。这个世界真小,老朋友又见面了。虽然我们过去曾有过误会,可是现在大家都在牢里,仍然是好朋友,有很多的话要聊。他问我是怎么被抓到的,我把经过情形大致说了一下。我也问他,他说是被人家密告出卖,被抓回来的。他又问我来这里的原因,我说不太清楚,出了庭我才会知道。当天小玲来看我,带来许多吃的东西。她对我那么关切,我心里实在受感动;这一份关怀,是我一生从没有领受过的。张正国和我在一起,我就觉得日子好过得多了。张正国能画一手好画、写一手好字,他的女朋友也时常来看他,给他送些图画纸来。我心里在想,如果将这些图画纸制成信封,画些图在信封上,岂不很美吗?我把这个意见提供给张正国,他认为很好,于是我们制成很多这样的信封。我开始向张正国学画,最初我画得很不好,可是我慢慢耐心地画,因为这里有水彩颜料和彩笔,我的画也日有进步。以后我写给小玲的信,每张信封上都有我所画的画。   过了一个星期,我突然出庭了,心里有些惶惶不安,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   在中央台前面,看见那边坐着两个人,又是我的朋友,一个是田嘉仁,另一个是纪秉忠。纪秉忠和我分开之后一直没消息,原来他也来这里了。田嘉仁呢?我们过去曾打过架,他说他要给我死,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方。见了面,我过去问他们,他却含含糊糊地没有正面回答我;他们问我为什么来这里,我说我也莫名其妙。后来我们都被戴上手铐,坐拘留车,去法庭出庭。一路上我一直不住地想,我为什么会被借提呢?我们被带到地方法院第二十七法庭上。 扶陷攀诬   法官有四十多岁,他问了我的年龄和籍贯,和有没有前科累累,我都一一回答。   「吕代豪,你知不知道你为何被借提?」   「报告法官,我不知道。」   「你自己心里有数。你认不认识田嘉仁和纪秉忠?」   「认识。」   「你和他们有什么关系?」   「过去是在监狱里认识的。」   「×年×月×日你有没有和田嘉仁、纪秉忠一起犯过案子?」他把案情说给我听。   原来田嘉仁和我打架分开之后,没有办法谋生,就参加了一个犯罪集团,犯了一千多万元的重大刑案,有恐吓勒索和窃盗,后来被刑警大队逮捕。在询问案情制作笔录时,刑警问他有没有共犯,他想到这正是报复我的好机会,就一口咬定我,说我是他的共犯,和他一起犯罪。刑警大队就将这份笔录直接送到检察处,检察官也没有把我借提调查,就直接起诉送到刑事法庭。我才明白,原来是这么一回事。   我当时的愤怒实在无法形容,但是仍按下怒气,对法官说:「报告法官,我是冤枉的!我没有和他们一起犯罪,是他们故意咬我的。」   法官不相信地说:「那他为什么会故意咬你,而不咬别人呢?」   「是因为我过去和田嘉仁有仇,我曾打过他。」   法官回答说:「看你过去的资料,前科累累,而且你们又是一起从管训队里脱逃出来的,像你这样的人,不犯罪又靠什么维生?」   这样问过之后,我就被还押,送回看守所。我心里非常难过,又忿恨。但是田嘉仁不和我在一个舍房里,不然我真会把他杀死。然而我想,法官总不至于这么武断,就只根据一面之辞而定我的罪吧,我要再继续打官司。第二次又开庭,我仍然坚持自己是冤枉的。法官就把起诉书上的犯罪事实念一遍给我听,并把犯案的日期、地点也逐一念出。我说,他们诬陷我的案件中,其中有四条的日期,我已经被羁押在台东看守所审理脱逃罪了,难道台东看守所所长会把我放出来,坐飞机回台北犯罪吗?另外我举出许多不在场的人证与物证,证明我并未参与犯罪,可是法官不予采信。   过了一个月,我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,田嘉仁被判十年六个月,纪秉忠被判十年,邹鼎也被陷害在里面,判了两年,但因他还在东海大学就读,所以交保在外;另外小胖也被田嘉仁咬了一口,但是他没有被提到,并且屡传不到,所以尚未判刑。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事实,回到看守所,整整一个星期,我几乎茶饭不思,心里忿恨到了极点,整个人就像要炸开一样。   我想,九年六个月,加上管训一期五年,一共是十四年六个月。当时是一九七七年,我算一算,要到一九九一年才能够出来,那时候的我将近四十岁了,人生还有什么盼望呢?漫长的刑期教我怎么捱过去呢?于是脱逃的念头又在我心里油然滋生。另外,因为我被处重刑,情绪不好,房里那些囚犯尽量避免和我讲话,怕惹毛了我找气受。在看守所里脱逃,比在管训队还要困难,尤其像我有脱逃的前科,他们对我就特别防备,因此脱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。我的案子若上诉不成功,三审定谳之后,就要被送到绿岛去唱那痛苦的〈绿岛小夜曲〉了。但在去绿岛之前,他们会先送我到板桥,等新收训练完毕,立即项目送绿岛;因为绿岛距台湾有十八海里,是一个孤岛,而且戒备森严,根本就插翅难飞,脱逃是不太可能的事,要脱逃只有在板桥。   预备「打冲锋」 于是,我准备用「打冲锋」的办法,就是来硬的。但是这必须有足够的体力,我就每天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运动,在舍房角落原地跑步五千下,练习跆拳,保持体力。在运动场上,我看见一个人叫林舜官,是福建厦门人,犯了重大的窃案,除了五年徒刑以外,又加上保安处分七年,加起来一共是十二年。每天运动时间一到,他就沿着篮球场,从头跑到尾,我想他可能也是想要脱逃,否则不可能如此训练体力。有人介绍我认识他,他外号叫「珠宝大盗」,是专门干重大窃案的。他曾偷过电影明星王羽的家,也偷过一些名人财阀的家。我每次都跟他一起跑,因为白天、晚上都运动,骨头会发酸,必须有人来替我按摩松软一下筋骨,但是谁肯替我按摩呢?按摩固然很舒服,但是替人按摩的人则要费很大的力气,出一身汗的。因此就只有找那些新收进来的被告或比较柔弱型的人,算他们倒霉。有个人叫小毛,我叫他每天临睡前替我按摩。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,我找出很多的理由开始上诉;虽然我一方面想脱逃,但是上诉仍是最好的办法。那时候我对国家的法律毫无信心,认为法律如同古代的衙门一样-有理无钱莫进来。于是我打算花钱去请律师,走后路。到了一九七七年,高等法院仍判我有期徒刑九年,只减了半年而已。我真是万念俱灰,心想惟一的一条路就是脱逃了。但是我绝不能让小玲知道,在信上也一字不提,免得她担心,变成我的困扰。 这些日子,她的信像雪片一般地飞来,我也写了将近二百封信。她简直就变成了我的私人宣教士,向我讲十字架的救恩,要我向上帝认罪、祷告;小玲的诚意,我万分感动。我也曾试试看,照她所说的读圣经、祷告,但是我始终觉得,宗教都是迷信,是一种心灵的寄托,是给那些乡下不识字的老太婆用的。像我这么一个受过教育的人,身体和头脑都很健全,何必去信这个?难道真的有效?真有上帝吗?上帝在哪里?让我看一看,我一定相信祂。祷告?闭上眼睛,自言自语的,说给谁听呢?我也翻过圣经,什么上帝用泥土来造人,完全是神话,和中国的《封神榜》一样。主耶稣的宝血可以洗我们的罪?祂是在将近两千年前死的,怎么能洗除我的罪呢?若真能洗我的罪,我也不会被判九年徒刑了。小玲相信这个,我却信不下去;我很怀疑,不相信这种空渺的宗教信仰能够改变我。小玲在一九七八年初寄来第一百五十九封信,信上是这么写的-   代豪:     今晨再看一遍你的第一六二封信,真教我心底发愁。代豪,你真的渴慕成为神快乐的孩童,自由、公义、智慧的弓箭吗?那么,代豪,首先要做的事,是灭绝自己和世界!仅存一颗谦卑、渴慕并敬畏耶和华的心……。代豪,试想近三年前,我是个纯属圣灵的基督徒(许多基督徒皆认为我跟天堂只有咫尺那么近),而你却是个无恶不做(圣经上所数的罪名你几乎都犯上了),连世人都厌弃的大坏蛋,你以为神为何将我放置在你的手中?神可是不眷顾我了吗?神可是要丢弃我了吗?哦不!我永远有一颗爱神、敬畏神的心,神不会丢弃我的,我就是再蠢、再无知,神也不会丢弃我的。但,代豪,认识你以后,我却开始尝尽了人间各种的辛酸(天下还有什么辛酸会比生命受到大激荡来得多)。 代豪,你以为神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?噢!代豪,难道你不明白吗?神许久以前就立意要拣选你了,虽然你心刚硬顽昧,但神总不放弃,总借着你可能的软弱,彰显了祂自己,祂向你证明祂是创造宇宙的神,祂是具有智慧、慈爱、公义的神,难道你视若无睹?代豪,祂需要你就如同你需要祂一样。打从一开始,你惟一吸引我的一点,我想也就是神深深喜欢你的一点,就是你有一颗较常人专注、火热的孺慕之情……。 代豪,我常常担心我讲得太多会逾越了我的本分;但我更担心,你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偏离神的面。代豪,你虽然祷告,但你只为属世的事祷告,你不曾关切过神,对吗?代豪,你错了,你实在错了,让我狠下心肠告诉你,如果你不将所有属世的一切看为粪土的话,如果你不将神看为你生命中的第一位的话,我俩将是不同世界的仇敌;换句话说,从今起,你我若不「分别在基督里」成为神至爱的孩子的话,你我将永远不在基督外结合。 代豪,懂我的意思没有?(我这样一个小女子,岂敢在你的心目中,与神争夺地位呢?)(不要以为我这些话是开玩笑的,从你的每一封信中,在在都表现出,你能尽全心全力地爱我,却不一定能尽全心全力地爱神,不是吗?)代豪,看我今早讲话多么激动,但我讲的一切都不是开玩笑的。除非你更加倍地爱神、顺服神,否则,就算我不愿离开你,神也会把我从你身边挪去……                    小玲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三日 洋洋洒洒五张信纸。她经常都是用五、六张信纸写来的;每写一封信,都要花两、三个小时以上。她在大学里读书,还要抽时间出来写信;我也常常回信给她,可是我的信是很世俗的,都是一些想念她的话,请她替我请律师打官司,及需要吃些什么菜等等。不过我每一张信封,都画了一个图案,画得很漂亮;但我心中仍然顽固不化,不能接受她所说的,也没有照她信上所指示我的去做。每天仍然在运动,准备找机会逃走。 我心里在盘算,我现在正上诉到最高法院去,如果这次又失败了,我就必须在没有被送到绿岛之前,想办法脱逃。可是我一个人力量不够「打冲锋」(即硬闯),一个人很可能会被哨兵开枪打死的。因为板桥职训第一总队防卫森严,卫兵持枪在门口站岗,四围都有铁栏杆和高墙,想要脱逃,几乎没有机会。被告在法院判完徒刑后送管训单位时,是一批一批送去的,送到之后,法警会把我们的手铐解开,把人正式交给管训单位,算是完成移交手续,然后我们就站在操场上等候分发到各队去。在手铐打开,尚未铐上脚镣之前,就要利用那一刻的时间,打冲锋到大门口。警卫通常只有两个到三个,大铁门是关的,旁边有一个小门是开着的;一定要十几个人一起跑,机会才大,警卫不可能开枪打所有的人。到时候我们一起发难,谁跑得快算谁幸运,跑不掉的算他倒霉,反正是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。 于是我找几个刑期较久,想要脱逃的人,利用早上二十分钟在操场运动时,和他们商量。我找到十个人左右,都是十几年徒刑的重刑犯,可能会同一批被送去板桥。在操场上,只要一个人喊:「冲!」大家便一窝蜂往大门口冲出去。我每天都在训练腿力,体能很强,相信不会那么倒霉殿后的。只要一冲到门外马路上,叫一辆出租车就可以跑掉了;不必像以前在台东岩湾出来时,还要躲在山里面。因为职训第一总队位于板桥市四川路口,到处都是车辆、行人。   第六章 新人新心 难友之死   我的案子是以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起诉判决,因此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。于是,我开始上诉最高法院。在我隔壁二房里,有一个人叫林民雄,是新竹三光帮的老大,在黑社会里颇有点地位,势力强大,年纪只有三十多岁,在信二舍里当杂役,可以自由在看守所内走出走进。由于私交不错,我们常在一起聊天。我在房间里,他在走廊外的一个小洞口和我谈话,常常问我一些学识上的问题;他写信给他的太太,有些字不会写,也来请教我。有一天晚上,他来找我聊天,那天他只谈了十分钟,便感觉身体有点不舒服,就回房去睡觉,我向他说了声:「晚安!」   没有多久,杂役老鹰忽然来敲我的门说:「吕代豪,Akilo死了!」(林民雄的外号叫Akilo)   我说:「老鹰,你别开玩笑,什么玩笑都可以开,怎么可以开这个玩笑咒人家死呢?」   「我没有咒他,他真的死啦,呼吸已经停止了!我们现在已经打电话请医生来急救。」   我赶紧爬起来,请他开门,跑到隔壁房里去;林民雄果然平躺在那边,医生来替他做人工呼吸、打针,都没有用,他真的死了。我不住地打他的耳光,叫他起来,也挽回不了他的性命;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抬出去。   当天晚上,我睡不着觉,一直在想这件事。第二天早上起来,我站在窗边,心里在想,人生怎么会如此短促?生命怎么会如此脆弱?像林民雄这么强壮的人,一点病都没有,突然一下子感到不舒服,就去了!想到四个月前,他是大摇大摆走进来的,现在却躺着被人抬出去。我看见他的太太和儿子,都哭得那么凄惨。   突然间,我心灵开始感到一阵饥渴,想要抓住一个我可以依靠的东西。我不由想到自己的一生,由少年到青年,一直在犯罪漩涡里打转;我这好勇斗狠、英雄主义的个性,所换来的是什么?想到这里,心一阵阵辛酸。在这人生旅途中,我的生活不是逃亡,就是坐牢,难道永远这么下去吗?我难道真的要继续待在里面,十四年之后才重见天日吗?   我想要脱逃,逃出去又怎样?不久还是要再回笼的。我难道要永远沈溺在犯罪的淤泥中,不能自拔吗?我没有力量,依靠自己没有一点办法,我一定要抓一个可以依靠的对象!   天上的信函   就在这时候,杂役丢进来一封信,是小玲寄来的,这是第二百五十封信了,我突然觉得很需要看。过去虽然喜欢小玲来信,可是一看到她传福音的那一段,就很头痛,便走马看花地晃过去。这一次恰好相反,我觉得信中每一个字,都好像是跳出来对我说话一样。过去我一直觉得,信仰只是一种心灵的寄托,是一个人在没有希望的时候,所幻想出来的力量。可是在这一封信里,她写道-   代豪: 福音不是宗教,宗教是靠人的努力,希望走到神那里;这好比人造长梯,希望梯顶通天;这种努力虽然可嘉,到底只是徒劳。福音却好比天上放下了一个长梯,给人从下攀上。而且这梯是活的,人不费力气,只要踏在梯上,就会自动升上去,好像升降梯一样。希伯来书十章20节说:「借着祂(耶稣)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。」耶稣又说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借着我,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。」代豪,这两句话,说的只是一件事情,就是耶稣成了我们通天的活路。因此,成为一个基督徒就是打开心门,接受耶稣作自己生命的主,接受祂所赐的生命,与祂有交谈、有信赖的关系,常住在祂里面,直到成为新人。 因此,福音与世上的各宗教不同之处,不独在乎不同的思想系统,更在乎不同的敬拜对象。释迦牟尼从来不要人去敬拜他,他自己说自己是个真理的追求者;穆罕默德也明显地表示,他不过是个先知,回教徒都会清楚地告诉我们,他不是他们敬拜的对象。孔子更不是儒教人士所拜的,他只是他们所仰慕的教师;可是,耶稣基督不一样,祂自己宣称自己为上帝的儿子,是人类的救主,祂吩咐我们要信靠祂、敬拜祂。 看到这里,我彷佛窥见一线曙光,于是迫不及待继续看下去-  代豪,圣经上说:「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。」又说:「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上帝的荣耀。 」人认为没有犯罪的行动,便没有罪;但神是看内心的,神看人内心骄傲、贪婪、情欲、愤怒、嫉妒都是罪。圣经上告诉我们,由于人人都有罪,所以按着生命,人人都要死,死后且有审判;但耶稣不仅是公义审判的上帝,祂更是怜悯、施慈爱的主。代豪,人的衣服脏了,需肥皂粉来洗净;人如果有罪,灵魂污秽了,需要用什么来洁净呢?一言以蔽之,就是用血来洗。因为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」(希伯来书九章22节)。但动物的血不能洗人的罪,人的血也不能相互洗罪(因为人人都是罪人)。只有耶稣基督,祂是上帝的儿子,为了拯救世人,以无罪之身,降世为人,只有祂的血,有代赎的功效。祂临死前,在十字架上说:「成了!」就是说:血已流竭,生命将尽,代赎的工作已经完成。祂既替我们付清了罪的赎价,从此我们就不再被罪辖制了;因此,当你接受祂为救主时,祂的宝血,就是为你流的;祂的生命,就是为你舍的。 一百八十度转变   小玲讲完耶稣基督的救恩和祂的十字架,最后,她又举出启示录三章20节,说人往往把心门锁起来不肯接受主耶稣,主耶稣在外面叩门,人都不肯开门让祂进来,使得祂站在心门外面又失望又难过。她说只要我们肯接受祂,求祂赦免,祂就能拯救我们走向光明;这时候不比以往,我的心是完全敞开的。我突然领悟过来,我现在没有别的办法,只有接受耶稣,求祂赦免我的罪。   我立刻跪下来,向主祷告说:「主啊!我像浪子一般地回到面前。我过去犯了很多的罪,如今向祢认罪,求祢用宝血涂抹我一切的罪。我现在正式打开心门,接受祢做我生命的救主。啊,主啊!我现在被人陷害,判了十四年的徒刑,要到民国八十年才能出来。我很苦,不知道以后该怎样过日子。求祢带领我,走以后的路。」   从那天开始,我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,开始认真地读经、祷告了。每天早上读圣经,晚上就寝以前祷告。我每天祷告最长的时间,是在晚上就寝号吹过之后,因为白天大家在房里下棋、聊天,所以很吵,不能安静地读经、祷告。就寝号吹过后,主管规定每个人都必须躺着睡觉,惟有这时候,我才能安静下来。刚开始,我是读诗篇,认真地体会里面的话;然后就祷告,祈求上帝赦免我的罪,保守我前面的路。   张正国看见我开始认真地读经、祷告,也受了感动,就问我信耶稣的事;我知道得很少,但我把所知道的都告诉他,他就和我一起读经、祷告。我们读经方法是这样的,每天每人轮流读一篇诗篇,然后祷告;我们是根据诗篇上所说的,来向上帝祷告。过去我们都是坏蛋,坏得头顶生疮、脚底流脓,坏到不能再坏了,我们发现靠自己没有办法控制自己,想往好的地方去做,但偏偏就是做不出来。   因此,现在我们都在上帝面前迫切地悔改,祈求上帝的灵在我们里面动工。结果奇妙地,我开始不再那么崇尚暴力了。本来我被判重刑,心情不好,只要有人触犯我,我就会跟他过不去;现在彷佛圣灵会告诉我,说我不应该如此。以前在就寝之前,我喜欢在房间里猛烈运动,打跆拳,锻炼身体;运动完后,叫小毛替我按摩。信了耶稣之后,我开始感到心里不平安。有一天,我运动完之后,小毛照常过来替我按摩,我告诉他今天不要了;小毛吓了一跳,以为他有什么地方得罪了我。第二天他再来替我按摩时,我同样地对他说:「小毛,不要了。」   他就战战兢兢地问我:「代豪!我犯了什么错?你告诉我,我一定改过!」   我说:「没有什么,我现在对按摩不感兴趣,以后不必了。」其实并不是如此,只因为这对小毛是不公平的。 牢房中的祷告会   我的生命慢慢地在改变,非常奇妙,很难解释的。我们信二舍三房并不大,长六公尺,宽四公尺,每边睡六个人,一共十二个人。我是房长,张正国睡在我旁边;再旁边有一个人叫许光灿,一个叫陈金源,一个叫连再德。他们三个人看我们天天读经、祷告,有点受感动。因为他们心灵上很空虚,捉摸不到人生的方向,也不知人生的意义是什么。许光灿就自动要求加入我们,我们当然欢迎之至,不久连再德也参加了;于是我们的读经祷告班就增加到四个人,可是只有两本圣经。   我们房间里没有桌子,写东西都要伏在地板上写,我们就向福利社要了四、五个肥皂箱,里面可以放书,上面再垫一片三夹板,就可以用来下棋和写字。每天晚上,就寝号一吹,我们就把圣经放在箱子上,一同读经;大家轮流读诗篇,读完之后一起祷告。他们也不知怎么祷告,我就对他们说,祷告就是向上帝说话;只要将自己的心意向上帝说明,上帝是不介意我们会不会祷告的。每晚我们都感到很快乐,盼望这段时间快一点来到。不久陈金源和王模棠也加入,读经、祷告班增到六个人。   那时候刚好有牧师来监狱布道,我们向他要了基甸会送的五本圣经。现在我们六个人,一共有七本圣经了,大家都万分高兴。按照舍房的规定,就寝号一吹,每个人都必须放下手上的东西,躺下来睡觉;如果查房的主管看见你不睡,就会把你拖出去,给你一点颜色看。但很奇妙的是,主管并没有干涉我们,可能我们的读经祷告,并没有影响其它房间的安宁;而且自从我们读经、祷告后,房里打架的事就少了,给主管减少了许多麻烦。 喜讯不断   接着有几件奇妙的事情,发生在我们这个小小的读经、祷告班里。连再德,他是个出租车司机,犯的是妨害家庭罪,地院判他五年,后来上诉高等法院。在高院宣判的前一天晚上,我们迫切地为他祷告,求上帝为他开路,他也把自己完全交给主。   第二天宣判过后,他由法院被送回来时,满面红光地说:「代豪,感谢主!我改判三年!」   当天晚上,我们热切地为他感谢主,因为上帝听了我们的祷告。没有失去过自由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可贵,在里面坐牢,不要说减了两年,甚至连两天都很宝贵,所谓「度日如年」,坐牢的人特别能感受到。   另外,陈金源,原来是判七年八个月徒刑,他上诉高等法院。宣判的时候,我们也为他迫切祷告;结果他改判八个月,减了七年。我们真是欣喜若狂,不住地开口赞美主。   好消息还不只这些呢!不到一个星期,许光灿,原来是判十四年,结果高等法院改判七年,减了一半。这给我们非常大的激励,六个人祷告、读经,有三个人减刑,减了一大部分!   不到半年,我们全房十二个人全都在一起读经和祷告了。本来我们都不认识耶稣的,可是圣灵一动工,我们个个心都软化下来。这段日子里,我们中间有些人刑期满了,被释放出去;也有些人被宣判之后,送去监狱里执行的,但彼此之间都常有联络。   连再德被送到龟山监狱后,也把福音传给同房的难友。有些被送到外岛去的,虽然管训队不能公开传道,但他们也尽量把福音传给周围的人,并和他们在一起祷告、读经。我们房里有新收的被告,看见我们读经、祷告,也都来参加,他们生命就有了奇妙的改变。圣灵继续动工,除了我们的生命被改变之外,有好几位弟兄的刑期也相继获得减刑,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官司还没有消息。但是我相信,我所倚靠的上帝,祂一定会给我出人意外的平安。   一九七八年三月,有一天,杂役突然丢了一张明信片进到房里。我一看,是最高法院寄来的,后面有几个字:「吕代豪案件,原判决撤销,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新审理。」   我马上就跪在地上感谢赞美主。我的案子居然发回更审,证明我的官司还有希望;若我的案子被最高法院驳回,就没希望了。因为最高法院乃是三审的最后一审,不能再往上打了;如果被驳回,我就只有到绿岛去唱小夜曲了。因此我内心的喜乐,是无法形容的。自从我信了主之后,心里一直很喜乐,不再像以前那样,一天到晚想着脱逃的事。我除了早晚读经、祷告之外,白天就看书,又学习法文和日文,并且还练习写作,向各报纸副刊投稿,《中央日报》和《联合报》的副刊,都也曾注销我的文章。其它时间我就继续画信封的图案,并写信给小玲。小玲知道我已经信主,并重生得救后,非常高兴,时常寄各种属灵的书刊给我。   有一天,杂役又丢来一封信,是在晚上丢进来的;本来发信是在白天,很少晚上会有信来。信上没有地址,只有「吕代豪收」;我打开来看,写信的人名叫丁毓容,我并不认识他。信上说:「吕代豪你好:你接到我的信,一定很惊讶,我就住在你对面的十六房里……」   他大致是说,他是专门负责检查信件的,而我们的信寄出去,都必须经过很多关卡。每天晚上,杂役高声叫着:「收信了!收信了!」我们就把要寄出的信放在洞口,杂役就来搜集所有的信件。   先由十六房的房长来检查信件,看看有无问题,然后第二天交给主管,主管再检查一次,然后交到收信室去做第三次检查。最后再由所长看过,没有问题了,才寄出去。   因为丁毓容受过高中教育,文笔还不错,主管就把检查信件的事情让他来办。他每天都看到我的信,而且每封信的信封上,都画着美丽的图画,内容有三、四张纸,大都讲说耶稣基督的恩典以及在我身上的工作;他看了深受感动,一直希望能认识我这个人,于是来信自我介绍,愿意和我做朋友。我心里想,这个人一副很诚恳的样子,回了他一张条子,我们就时常这么联络起来。后来我干脆在小洞口和他聊天喊话,以后我们便成了知己好友。 勤写理由状   有一天,我接到高院送来的传票;六月十五日要出庭,我有点害怕。因为过去那一连串的失败,心情难免有些恐慌;但是我把这件事,借着祷告交托给主,心里立即得着平安。我才发现信主和不信主,就有这点的分别。不信主时是靠自己,信了主之后,就把自己完全交托给上帝了,所以没什么好恐惧的。   那时候,我经常三更半夜爬起来撰写上诉理由状;因为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来证明我没有参与犯罪。有时候辗转难眠,就拿出状纸来写些理由;同时我把《中央日报》、《联合报》上所刊登的文章剪下来,贴在理由状的后面。我的文章有的时候用吕代豪的名字,有的时候用「代亭」,有时也用笔名,如「雄飞」、「吕品」等等。因为常常用一个名字,文章被采用的机会比较少。   我每份理由状往往都是五、六张状纸,一份一份地往法院寄去;我举出好多理由,来证明田嘉仁和纪秉忠犯罪的时间,我并不在场。我又举出好几个人,可以替我作证,证明我并未参与犯罪。   出庭的前两天,我一直在祷告,求上帝教我找出合适的话来,房里的弟兄也帮我想怎么回答法官所问的话。到了六月十五日,我们同案三个人一起出庭,法官是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家,名叫林秉仁,声音不大,福州口音很重,但大致还能听懂。他问我为什么要上诉,我说我是冤枉的。   他又问了一些案情问题,我都一一回答,最后法官又问我:「你写那么多的理由状,又把一些报上你写的文章贴在后面,这些内容都与案情无关,为什么要附上?」   「报告法官,我是为了证明我已有悔改的意思。虽然我有前科,犯过罪,可是这一次我确实是冤枉,是他们害我的。虽然我过去是个坏孩子,为了证明现在已悔改,才写文章登在报纸上,好让现在社会上迷途的青年们拿我当一面镜子,以此针砭,警惕自己。」   法官又问:「那你为什么要附在理由状上呢?」   「这只是证明我在看守所那段时间,每天读书、写文章,并没有把时间浪费掉,求法官查明我的无辜,还我原有的清白。」   法官问了我差不多一、两个小时,就宣布被告还押,以后改期再审。   与小胖重逢   「代豪!小胖被逮捕了,送到看守所来啦!」   有一天张正国跑来告诉我,吓了我一大跳。当初田嘉仁和纪秉忠咬他时,他一直逃亡在外,现在他也落网了。   「在哪里?」   「爱二舍。」他说。   我就想办法溜到爱二舍去。我和小胖没见面已经很久了,过去曾在一起混过,感情一直不错;我问他是怎么被逮捕的,他说那时候法院传他,他因有前科不敢到案,以致被法院通缉。后来有一次,他在新店,酒后跟人发生冲突,被送入警察局,查出来他是个通缉犯,才来到这里的。   我把福音传给他,他对我信耶稣感到很惊讶。我很诚恳地对他说:「小胖,我的案子和你一样,被判了九年,你也是前科累累,一定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,至少也是九年到十年。后面那么漫长的刑期,你怎么度过?靠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,我们一起来信靠耶稣吧!」   我对真理明白的不多,只能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他。小胖刚刚进来,心里也很空虚,就和我一同跪下来祷告。他对主说,主若救他出去,他一定改过自新,再也不做坏事了。他要回到他父亲的西装店里,帮助父亲做生意,并且会按时去教会。以后我便时常去爱二舍看他,拿圣经给他,和他一起读圣经。   爱二舍和信二舍刚好隔邻,并且我们的舍房都在二楼,他从那里喊话,我也可以听见;有一天我听见他在喊话:「代豪!代豪!」   我立刻爬到窗上与他遥遥呼应。我问他什么事。   他说:「我今天要出庭啦,请为我祷告!」   「你自己也要祷告!」我说。   一会儿他出庭去了,我和房里的弟兄们聚集为他祷告。通常我们都是早上出庭,中午有一批被告会回来。中午吃饭的时候,我在窗口叫他,他房里的人说,他还没有回来。我感到很奇怪,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开庭那么久呢?晚上法院的拘留车也回来了,我又到窗口叫他,他房里的人说,他没有回来,交保出去了。我一想,他可以交保,案子一定是没有问题,就感谢赞美主。   第三天,小胖前来看我,带来很多吃的东西。我们中间隔了层玻璃,用电话交谈。他说:「我已经交保了,法官说下星期宣判。」   「那你有没有祷告呢?」我问他。   「有,我迫切地祷告,上帝听了我的祷告。」   最后我说:「你已经答应了上帝,将来回到你爸爸西装店去帮忙,星期天去礼拜堂,可不要食言啊!否则上帝会把你的祝福挪开的。」   「放心,我知道上帝的恩典,一定去教会,好好做人,再也不胡来了。」   「有时间常常写信给我。」 到了宣判之后第二天,他又来看我,说他已宣判无罪。感谢赞美主,我们都得着很大的激励。 爱国捐款运动   那些日子,我每天看报,注意国内外大事。   报纸上登载美国卡特总统访问中国大陆,很可能会与中共建交。果然那天,卡特政府就宣布与中共建交,我国立刻宣布与美国断交。   国内的舆论非常激烈,美国大使馆被包围,有人投石子和鸡蛋。有一位时常与我通信并鼓励我的女作家张晓风;报纸上说,她穿着一套黑色的长袍,上面写着一行英文字:「American spirit died. Let's weeping for her!」另一面是中文:「美国精神已死,让我们为她哭泣!」在大使馆门口抗议,发出正义的怒吼。整个台湾,笼罩在一层悲愤的气氛里。   我和张正国发起一个「中美断交,爱国捐款运动」,立刻打报告呈上去,希望看守所能够支持。我捐出我所有的稿费四千元,张正国也捐了三千元;看守所的所长召见我,很赞赏我们的行动,我们马上就募到了几十万元。看守所三千多个被告热烈响应,每人都慷慨解囊,捐献的数目很大,看守所便发了一张奖状给我和张正国,说我们的爱国精神可嘉,我们还和所长一起照相留念。另外有一个被告叫马惜,是香港一家报社的老板,相当有地位,也很有钱,但不知在香港犯了什么案,偷渡来台湾,被警察逮捕,送来看守所,现在正在打官司;他也乐捐了一百万元,这消息马上轰动了整个看守所,结果看守所立刻召开紧急会议。因为他的身分不同,容易引起误会,所以最后就婉拒了他的好意。他当时很不高兴,所方就派人去向他解释,这是一段小插曲。   那时候,全国民众纷纷写信寄去美国,抗议美国政府和卡特背信。我也用英文写了六大张信纸,题目是〈谏卡特背信书〉,洋洋洒洒三千余言;因着这一封长信,所长又嘉奖了我一次。我就把这些奖状,全都附在理由状上,寄给法官,表示我爱国心不落人后,也藉此希望他在审理时采取更慎重的态度,明察秋毫,以便详察恶友的挟嫌诬攀,还我应有的清白。 公义的神   有一天我正在看书的时候,张正国来对我说:「代豪,王道兴来了。」   他是由台中借提来的,这个人是过去王哥介绍我认识的三环帮老大,三环是在台北势力相当强大的帮派。他因为违反药物法被捕,在台中羁押,又因支票案,被借提到这里来。我马上请求主管,说他是我的朋友,请调他到三房来。主管一口答应,就把王道兴调来。   王道兴那年才三十七、八岁,我们见了面都很高兴;他在黑社会的势力很大,在管训队也曾先后进出过三次。他看我们房里弟兄天天读经、祷告,觉得有点怪怪的,但是不反对,也不参加。信仰是个人的自由,我也不好勉强他,我只有祷告,求上帝感动他的心。过了不到两个星期,有一个人叫王大伟,也进来了。他是台湾势力最大、最久的一个帮派-四海帮的「首恶分子」。所谓「首恶分子」,这是法律术语,其实就是老大。他一直在黑社会里搞赌场,请一些电影圈里比较出名的演员,替他找凯子来赌钱,往往一个晚上就有几百万的输赢。后来因为出了事,与某位高级警官关系弄僵了,被抓进来。   他住在信二舍十四房,王道兴和他的交情很深,所以请求调到十四房跟他住一起,并且介绍我和他认识。我也久闻其名,很想认识他,认识他的目的,是想向他传福音。可是一谈到信仰问题,他就采取不置可否的态度,我也不好意思给他太大的压力(后来出狱后,我仍然和他们两个人保持很好的联系)。   一九七八年九月间,有一天我突然在报纸上看到一则骇人的标题:「月黑风高作案去,千金花尽还复来」、「珠宝大盗徐凯、陈武雄、钮苗勇(就是小胖)等被捕」。报上记载这几个人犯下三千多万的重大窃案,并形容这些人在作案后,将赃款全花在舞厅、酒家等风月场所,俨然以富家阔少身分出现,一掷千金,毫不吝啬。报纸上又说,小胖被捕时,曾拿十万现金贿赂刑警放他一马,被拒绝后恼羞成怒,扬言一年之后必能重现江湖。由于他口出狂言,报上又用几个字作标题-「大盗口出狂言,治安亮起红灯」。   我看到这个消息,几乎不敢置信,小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?小胖在三个月前才交保出去,被判无罪,他明明对我说过要洗心革面、上教会作礼拜,且要帮助父亲照顾生意。想不到短短几个月之内,他竟然把持不住自己,而且居然改行行窃,犯了那么大的案子!我又跑去看他,这次他羁押在仁二舍。我说:「小胖,你要悔改认罪啊!」   他对我苦笑说:「代豪,我是这么大的一个罪人,不配再向上帝祷告了!正如你所说的,我没有遵守过去向祂所许的诺言,所以上帝把祝福挪开,这全是我自作自受。因此我实在不配再向神祷告了。」   我只有安慰他,叫他再继续祷告,因为神是慈爱的神。我回到房里的时候,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叹。上帝是信实的,我们向祂所许的愿,一定要遵守;否则我们将会失去祂赐给们的大福,因为上帝也是公义的。 痛殴管理员   一九七八年九月,有一天小玲来看我,我很高兴,穿好衣服就出去;面会完之后,回到中央台,坐在椅子上等候,看见一个「戴帽子」(即监所管理员)很年轻,大概只有二十五岁左右,一副凶相。我们排队排得好好的,他却在一边大声吼叫,好像深怕人不知道他是「一毛一」的管理员。我心里想,这个人似乎没有什么经验,可能是刚来的,以他这副德性,总有一天会被人修理;他名叫林昆三,据说以前曾当过宪兵,在总统府官邸当过侍卫,身体很壮,听说还是空手道两段的高手。   九月间,我又认识一个朋友,叫冯新镇,外号叫宝贝,过去曾在绿岛管训过,现在再度因案系狱,他为人不错,我设法把他调到我们三房来。有一天他告诉我,他过去是海军,在军舰上待过五年,手艺不错,什么东西看不到几次,就会自己做了。他会用肥皂盒、牙膏盒、纸板制造军舰的模型,做得很好。我请他替我做一个大型的美国飞弹巡洋舰,这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一张照片-美国第七舰队旗舰「俄克拉荷马号」行驶在太平洋上的雄姿。我们一同搜集了材料,就开始动工。   他负责设计,我在旁边协助制作;经过两个星期的合作,军舰模型终于完成了。一房有一名被告,看见了这个军舰模型,愿意出五千块钱向我们购买,当然我没有接受,因为我要把这艘军舰送给小玲。但是,在看守所里送东西出去并不容易。我就动脑筋,打报告给所长,说我想送这个给未婚妻,作为她生日礼物,洋洋三大张,诉说我们之间的感情以及她对我的期望。真幸运,所长居然答应了,我就去信给小玲,要她十月十三日来。我要送她一个最好的礼物,十三日那天,我正在跟人聊天的时候,杂役来了。   「七七六面会!」(我的编号是七七六)我马上起来,穿上衣服(因为天气炎热,我们在舍房里通常身上只穿内衣裤的)。宝贝就把那巡洋舰模型放在我的手上,上面还有一张报告单,因为没有报告单,东西是拿不出去的;而且还要经过检查,才能够到达小玲的手里。我便捧着出去,在前往会客室的路上,沿途都有人过来看说:「做得真是太好了!」   后面那个带面会的管理员就来干涉说:「看什么?看什么?有什么好看的!」吓得那些被告纷纷跑开。   我回头一看,又是那个林昆三。我心中很不舒服,但是因为马上就要和小玲见面,心中快乐得很,所以也不在意。等了十五分钟左右,我们便通过了地下道,进入面会室。   我把军舰模型交给面会室主管,连同批准的报告单,请他拿去给十六号窗口的陈筱玲小姐,然后坐在十六号的窗口等候面会。不久,对面的门开了,那天除了小玲以外,还有我的弟弟子英也一起来,他已经升入空军官校。我叫子英快去取那个军舰模型,他拿到之后,两个人都叹为观止。小玲说,她回去之后,要拿玻璃框子罩起来,永远保存。   我们谈得很高兴,但是面会的时间只有十分钟。有人说,看守所的钟是全世界走得最快的,比舞厅的钟还快,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,如同十秒钟一样。小玲炒了两样我最喜欢吃的菜∣青椒炒牛肉和萝卜干炒肉丝。时间到了,电话便被切断,我还在比手划脚的,管理员过来赶我们走,但是我因为太兴奋了,没有马上离开。林昆三来到我的面前,推了我两下说:「走啦!走啦!」   他的态度相当不好,我有点受不了;尤其是当着我女朋友的面,使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。   我忍耐地对他说:「主管,不要这样子嘛,好好地说不可以吗?」   「我这样子又怎么样!」他粗声地说。   我再也忍受不了,以致忘记我是个基督徒,老毛病再度发作。于是,把那两包食物往地下一放,狠狠一拳打在他鼻子上,他被打倒在地,鲜血飞溅。我还不甘心,跳过去骑在他身上,拳头像雨点一般落在他脸上,又把他抓起来,摔在地上再打。另外一个主管看到了,马上吹哨子、按警铃。   子英和小玲走到门口,回过头来看见我在打人,赶紧过来在窗子外面叫:「不要打!不要打!」   我那时候已经失去了理智,打完了,看他满脸是血,才开始害怕起来。糟了,这下祸可闯大了!殴打主管,在看守所是大忌,等一下可惨了。不到两分钟,就来了二、三十个狱警。我马上安静地向主祷告:「主啊!求帮助我,我又犯罪了!」 关入牢中之牢   我装作镇定的样子。因为打了人,又怕接受处罚,会被人看不起。林昆三立刻被送到医务所急救。   有几个狱警一见了我就说:「吕代豪,怎么会是你呢?你打了主管吗?」我只有苦笑,手上拿着两包食物,就跟他们走,心里一直不住地祷告。过了地下道,到了中央台前面,有一大堆人围拢来看,因为打主管是监所最严重、最忌讳的大事,甚至比脱逃的处罚还严重。主任叫人替我铐上脚镣,我想大丈夫敢做敢当,就一句话也不说。   主任说:「你真凶悍,居然打起主管来了!」   我便蹲在那边,不知接下来会怎样,我知道会很严重。这时候,张正国慌慌张张由楼上赶下来。   「怎么啦!」他问我   「扁了螺圈了。」(扁了就是揍了,螺圈就是官长的意思)   「你扁的是谁?」   「林昆三!」   「代豪,你怎么这么冲动呢?」   张正国在看守所里很红,每一个主管都认识他。这时候,林昆三由医务所里出来,脸上包着纱布,看见我马上说要告我妨害公务和杀人未遂。   他看我已经上了脚镣,就随手抓一把椅子想要砸我,被一个高他两级的主任看到了,就大声制止他:「你干什么?」   他只好放下椅子,那时我也跳起来用手挡住,一面瞪着他说:「你想怎么样?」   他就回过头,对那几十个法警说:「你们看看,他打了人还问我想怎么样!」又对我说:「我要告你!」   「你去告吧,我已经判了十几年了,还怕多这几年?要告你去告。」   张正国在旁边劝我:「少说几句吧!」   主任就骂我:「打了人还不知道忏悔!」   我便低下头,不再讲话,不想给别人一个坏印象。因为我和许多狱警都相处得很好,而且主管都和我处得不错,他们都知道我做墙报、在报纸上写文章,以及发动爱国捐款等事。   我的处罚是抽鞭子四十下,左手心十下,右手心十下,左脚板十下,右脚板十下;用的是马达鞭,抽起来痛彻心肺。由林昆三来执行,当然,他抽得比什么人都重,痛得我咬牙切齿,但为了撑面子,打完了还故意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。之后还要写悔过书。我手痛,无法执笔,张正国便替我写了三张悔过书,我盖上手印,马上被送到犯则房。犯则房在忠三舍,这个地方乃牢中之牢,又小又闷;我进到里面,主管就把门关上。里面还有一个人,我就和他聊起来。他说他也是信二舍的,姓谢,常常听到我的名字,因和同房被告打架被送犯则房,比我早来一个礼拜。他看见我的手、脚都肿得好厚,就向杂役要了些开水,倒在洗脸盆里,替我敷着,不然很容易有内伤;手脚浸水里面,虽痛,却挺舒服的,感觉好过多了。 道歉了事   我在忠三舍里待了两个星期,本来规定犯则期间是不准送东西来的,可是因为伙食太差,张正国就托人送好吃的饭菜给我。我每天在养伤,小玲也曾来看我,但因为在犯规期间,不能接见。在那段时间,我跪在地上忏悔,求上帝赦免我的罪。由于我正在上诉期间,看守所很可能会把我打主管的事呈报法庭,果真如此,对我的案情就很不利。而且林昆三还要告我,将要多判两、三年。真是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我每天不住地向上帝祷告,求祂赦免我的罪。   有一个杂役,叫沙建华,五十多岁,上校退役。他很照顾我,每次张正国送食物,都是由他拿来给我。我和他谈话时,想顺便向他传福音,没想到他也是个基督徒,已经信主三十多年了,上帝在他身上有丰盛的恩典。我很高兴,属灵的事情,他知道得比我更多,我就向他请教。他是因一时不慎伪造文书,而被送进来;进来以后,每天悔改认罪,并且积极地传福音。自从知道我们都是主内弟兄之后,他每天来到洞口,跟我一起祷告,分享属灵的事情。我在犯规期间,上帝还差派了一位基督徒来照顾我,供应我属灵的粮食,为此,我特别向神献上感谢。   我在忠三舍一共待了两个星期,本来日子是很难度过的,但是有好朋友经常为我送菜,再加上每天读经、交通、祷告,也就不感寂寞了,只是脚上铐着脚镣很不舒服。   两周后,我就准备重新分发舍房。张正国和一些好朋友想法子要我回到信二舍,因为那边的人我都认识,日子也比较好过些。但是我必须先被考核一个月,所方就调我去爱三舍,要看看我表现得怎么样;如果表现得好,才送我回信二舍。   我在爱三舍里,仍然铐着脚镣。这段时间,我表现得很好,时常打报告给上级,表明我已经悔过了。林昆三本来下定决心要告我,但是那时王哥也进来了,他和林昆三的交情不错,王哥知道这件事,就出面调解。林昆三受到各方面人情的影响,就不告我了。我还是向他道歉,请求他原谅;其实我向他道歉也是应该的,因为是我打了他,其过在我,我实在太冲动了。   六年以后,有一天我应邀去土城看守所布道,赫然听见林昆三主管因案被押,也沦为被告。我知道后心里感触很大,也为他祷告,盼望他能早日认识耶稣,得到崭新、喜乐的生命。 起意报佳音   我在爱三舍住了一个月,因为表现不错,脚镣被解开,就被调回信二舍。我一回来,大家看到我,都很欢迎。   「代豪,你总算回来了!」   我本来想回三房去,但三房上周刚新收了三名被告,正人满为患,而且张正国迁到了四房,我想跟他在一起,就到四房去。四房里也是十二个人,他们都把我当英雄看待,我和房内的难友们都相处得很不错。其中一位叫纪声宝,犯的是诈欺罪,虚设行号,倒了厂商三、四千万元,被判九年徒刑;本来诈欺罪最多是六年,但法官认为他有恶性诈欺意图,因此又加上三年的矫正处分,一共是九年。另外是朱念启、章振成、卢上忠,都比较年轻些。我仍然继续每天读经、祷告,由于纪声宝小时候也去过教会,上过主日学,高中时代也参加过团契,就和我们一起读经、祷告。   我想起自己实在没有见证,主管不过是对我凶了点,我就沈不住气,还把他打伤。我这种暴戾个性什么时候才会根除呢?火气一冒上来,我就压制不住。于是我向主认罪,把自己完全交给祂,求祂用灵火焚烧我内心的渣滓,掌管我的生命。圣灵就很奇妙地动工,不到一个月,四房里十二位难友,都和我一起读经、祷告了。  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底,有一天我正在读圣经时,主让我看到一节经文:「天上、地下的权柄都交给我了,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做我的门徒。」主耶稣讲得很清楚,凡属于祂的儿女,都要去使万民做主的门徒。这经节使我受震撼。   另外又看到一节经文:「你们要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。」这两节经文说明,基督徒自己得救了,也要让别人来享受主的恩典、做主的门徒。那天晚上,我思想:我已蒙恩得救了,神给我那么多的恩典;虽然我的官司尚无结果,但是有平安在我心;且因为耶稣在我心掌权后,我就不再自暴自弃,也不再崇尚暴力,所以我有很深的负担要传福音给别人。我一直认为有两个地方的人特别需要福音,一个是医院里的病人,他们挣扎在生死边缘上,所以特别需要福音;另外一个地方就是监狱,这里面的人生活非常空虚、寂寞、孤单、痛苦,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,总是在铁窗里外进出,在犯罪漩涡里打转,这种人更需要福音。   我想,上帝既然给了我这么丰盛的恩典,我就应当将这浩瀚的恩典分享出去。据统计,台北看守所里有三千多个在押的被告,是全台湾人数最多的看守所;如果能在圣诞夜向他们报佳音,是多么美好的事啊!这里有十几个工厂,那么多的舍房,若能一一去报佳音,传扬耶稣的救恩,那该有多好!但是报佳音要会唱诗才行,我又不会唱诗歌,怎么报佳音呢?感谢主,小玲刚好给我寄来两本《校园诗歌》,里面的歌词都很美。但我不会看歌谱,因为都是豆芽菜型的五线谱;我正在为难之际,翻到诗歌本后面几页,发觉有简谱记号,套到前面诗歌里,就容易看了。过去我在陆军官校和管训队里,经常唱军歌,所以看简谱没有问题。   我开始找一些适合报佳音的诗歌,找到了四首∣〈耶稣恩友〉、〈这世界非我家〉、〈救主降生〉、〈奇异恩典〉;这四首的歌词都很美,调子也不错。可是不能只有我一个人唱,这里的人,年龄多半在四、五十岁左右,小学程度的居多,有的甚至连国语都讲不清楚,很难找能唱诗的人。后来我把纪声宝、朱念启、章振成、卢上忠,这四个年纪较经,也受过教育的选出来。从此,我们每天练唱一个小时,每天练一首诗歌。   有一天,小玲来看我,说父亲希望我能把烟戒掉;当时我非常为难,因为戒烟对我来说,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。抽烟可说是我惟一的娱乐和消遣,没有它不行;虽然香烟很贵,每包长寿烟在里面要五、六百元左右,不过我们总有办法弄到烟。我的烟瘾又特别大,晚上写状纸或投稿的时候,缺乏灵感,心里烦闷,一烟在手,可真是灵思泉涌。其实我不是不想戒,而是戒不掉。   我也知道一个信主的人吸烟,没有见证,虽然圣经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吸烟,但这总是上帝所不喜悦的。我想了很久,就向主祷告:「主啊!若救我脱离罪恶的捆绑,让我官司改判无罪,我就马上戒烟。并且我要一生奉献给祢,在世界各地传福音做见证,领人归主。」 看守所不是你家!   十二月上旬,有一天杂役来敲门:「七七六,传票。」   我高兴极了,因为已有半年没有出过庭,心里很惶恐,而且时间拖得越久,对我越不利。出庭的日期是十二月十九日,我好兴奋!但是,当我看到传票上盖的是审判长的印章时,霎时脸色骤变,心里难过极了。因为传票上盖的是审判长的章,就表示那一庭是终结庭,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,终结庭完,七天之内就要宣判。终结庭对我是很不利的,因为我是以冤枉的理由上诉,如果法官相信,应该会花时间去调查我所提出的人证和物证;可是六月那一庭,法官并没有调证,现在这一庭如要终结,哪里会有希望呢?   晚上我在神面前流泪祷告。圣灵感动我,要我完全交托给上帝,我心里霎时就平静下来,继续准备报佳音的资料,每天勤练诗歌。后来我们都唱熟了,便开始动脑筋,希望能在圣诞夜到北所各工厂舍房传福音。由于我们都是重刑犯,除了每天二十分钟出去运动以外,还有什么机会出去报佳音呢?如果想要报佳音,必须得到所长的批准才可以。   我想了很久,只有先打报告上去试试看。我这张报告足足写了四张十行纸,内容大致是说我信了耶稣,生命、性格有了改变,希望别人也能像我一样有所改变。希望所长开恩,特准我们有三个小时去各舍房唱诗。我写了一个晚上,第二天就请杂役送出去。   过了一天,杂役便来敲门,「七七六号,所长召见。」我兴奋得不得了,所长召见,一定是有希望了。房里的弟兄也都很高兴。   到了所长的办公室,他叫我坐下,就说:「你写来的申请状我已看过了,很令人感动。但是,吕代豪,你可要弄清楚现在是在什么地方。你是在看守所打官司,你的身分是被告,看守所不是你家,你不能想要怎样就怎样。你是信耶稣的,但不能因为你是个基督徒就能在监狱报佳音。如果其它的被告有回教徒、佛教徒,都要来这么一个活动,你教我怎么办?我这所长还要不要干?你不要再胡思乱想,还是多动动脑筋,把时间花在你的官司上要紧,回去吧。」   彷佛一盆冰水当面浇下,使我乘兴而往,败兴而归。回到舍房以后,弟兄们看到我铁青的面色,不必问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当天晚上,我跪在上帝面前祷告:「主啊!我想在圣诞节晚上报佳音,所长不答应,因为他不认识祢。但是他也是祢所造的,都在祢计划之中,为什么他会不答应呢?」   早上我在晨更的时候,又为这件事迫切祷告;我们默默地练了那么久的诗,又准备了那么多的资料,岂不是白费了吗?   上帝忽然借着一个意念感动我:「整个看守所有十几个工厂,三千多个被告,你哪里能够都去报佳音呢?只要能在信二舍报就不错了。」   我就想,是啊!信二舍有二十三间舍房,每一间十二人,总共二、三百人,够我们去报的了。 第七章 重见天日 忙碌的业务经理    一般说来,刚由监狱或管训队出来的人,找工作都很困难。但是,我去找纪声宝,他马上安排我在他的贸易公司当业务经理。   我出来之后一个多星期,就打电话给张晓风。她听见我出来了很高兴,就请我去她家吃饭。那天,我带着小玲一起去,她和她的先生林治平,就是宇宙光杂志社的社长,一同热烈地招待我们。那天晚上,菜肴很丰富,我们交谈了很久。晓风姊问我准备在哪里聚会?我说还没有决定。后来,她带我去她参加的林森南路礼拜堂。那里的传道人杨江生弟兄和我谈了一会,我把过去的经历都告诉了他。   杨弟兄很爱护我,我表示想要受洗,他吃了一惊,「你刚出来就要受洗?」   我说希望赶在圣诞节受洗。他又问了我一些基要真理的问题。我就向他陈述信主的过程,以及对耶稣基督十字架救恩的了解。他确定我是真正重生得救了,就答应让我受洗,于是在圣诞节(一九七九年),我正式受洗,归入耶稣基督的名下。   我在纪声宝公司里做事,因为办进出口货,所以业务很忙。   尽管工作忙碌不堪,我和小玲仍然时常见面。她不久即将毕业,正在撰写毕业论文。但是她父亲在家时,我们就较少见面,因为她父亲非常不赞成我们在一起。虽然小玲一再对他说,我有悔改向上的心,但是,他父亲还念念不忘我过去和陈一鸣一起做坏事的历史。   所以他就说:「牛牵到江西还是牛,这个人是不可能悔改的。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也不会发生在吕代豪的身上。」   后来,纪声宝又和一位商人李柏成合股,开了一家欣港贸易公司。我就被调到那里去当业务部经理,每天工作很忙,时常要去银行办理押汇,也要陪顾客去工厂看货、验货。有一天,我回五股时,接到一通电话,是丁毓容打来的。在台北看守所时,他就住在我对面房间。后来他被判九年,送到岩湾职训总队。他和那个帮我制造军舰模型、绰号叫宝贝的冯新镇,在我结训前两个月,一起翻墙脱逃出来。于是,我约好他俩在一处见面,并问他们目前的情形。他们说不很稳定,仍然没有固定的住处。   由于他们都受过高中教育,在管训队都办理过文书业务,我就把他们介绍给纪声宝认识,希望藉此机会把福音传给他们,带他们认罪悔改,并向治安单位自首。   纪声宝就请他们来欣港贸易公司帮忙,为他们预备两张办公桌,要他们担任抄写工作,并学做生意。这两个人住在公司楼上,倒是很守本分,冯新镇还能烧一手好菜。   因为李柏成和他的太太住在楼上,所以有一间厨房,大家都很喜欢他们俩。由于我曾介绍他们和张晓风通信,他们很希望能见见这位女作家。我就想办法替他们安排,打电话给张晓风。   张晓风接到我的电话,有点惊讶,但是她答应了,并约定好时间,请这两人吃饭。我们是约定好那天晚上六点半钟见面,可是在白天时,冯新镇说有点事要出去一下。他说两个小时内一定回来。可是他下午一点钟出去,三点多了还没有看见他回来,我们开始为他担心。   丁毓容说一定要去看一看,他说冯新镇是在咖啡厅里和人谈事情,不知情形怎么样。他去了之后,也是没有回来,我们就知道一定出了事情。四点钟仍然看不到他们的踪影。   当天夜晚,我们没有办法赴张晓风的约会,只好打电话告诉她。   第四天接到他们的一封信,原来两人都被逮捕,关在台北看守所。那天晚上,我和李柏成开车去土城看望他们。丁毓容见到我就泪眼汪汪。我问他是怎么一回事,他说冯新镇去的时候,不知道上了圈套,警察早就埋伏好,他一去咖啡厅,马上被逮捕;丁毓容再去,也同样地落网。于是我把福音传给他们,并劝他们要好好忏悔、多多检讨,我会常常写信给他们,愿他们好自为之。   我在纪声宝那里工作了一段时期,发现他也没有遵守向上帝所许的愿,仍然沿袭过去的老路子。我就离开了那公司,到邹鼎开的钟表公司上班。   有一天,我在松江路,看见路边电话亭里有一个人在打电话,原来是纪秉忠,我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,他吓一大跳。「原来是你!」他说着,就把电话挂上。   我们好久见了,便一起去餐厅喝咖啡、聊天。早在半年前他就出狱了,现在是西装笔挺,手上一支81038的劳力士金表,价值约在三、四十万元上下,我问他目前在做什么事。他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,后来才说和几个人合伙做「大买卖」。他开着一辆豪华的千里马轿车,很阔绰,又问我要不要参加他们。   我想这桩「大买卖」一定来头不对,就谢绝他,并表明我已经信了耶稣,现在出来,想在事业上好好发展,说完就和他分开。   没想到,不到一个礼拜,有一天晚上,电视新闻报导,政府要通缉三名珠宝大盗,其中一人赫然就是纪秉忠!我为之一怔;原来他所谓的「大买卖」,就是干这种勾当!另外那两个人我也认识,也是过去在台北看守所信二舍里的被告,他们竟然合伙做起这种买卖!   不到一个月,联合报上大字注销:「三名珠宝大盗全部落网」。纪秉忠又被捕了,这次他要坐牢十年到十四年是免不了的。纪秉忠和我也有过一段交情,他这样的遭遇,我也很难过,后来他被判十三年有期徒刑,送到绿岛去唱长期的小夜曲。二年后,我由出监的友人得知,他在绿岛偷竹筏脱逃,结果船翻,人也淹死了。我知道后,心里非常难过。   发廊大失败 一九八〇年六月,小玲已经大学毕业,在时代留美语文中心当女秘书。小玲家里有一个女房客,叫蔡秀卿,由日本学美容回来,在忠孝东路开了一家「金谷发廊」。后来因为蔡秀卿在外面标了很多会,借了很多钱,加上利息滚利息,以致债台高筑,也欠了小玲的母亲很多钱,最后逃之夭夭,不见人影。我们就把她的发廊接收下来,打算重新开业。小玲的母亲把发廊交给我全权处理。我请教一些开发廊的朋友,问问他们创业经验以及发廊内幕的情形,请人重新装潢内部,取名叫「形象发型创艺中心」。 开业那天,我还请了些新闻记者来采访,并请几位电影明星剪彩,很多人都来捧场参观。我请来三位名发型设计师;其中一位叫查理,曾得过远东发型设计比赛全国总冠军。又请来十几位职员,也叫小玲把工作辞掉,来当会计。 开始的时候,生意彷佛不错。后来我又和别人合股,买下西门町乐声戏院对面的一家发廊,又聘请了三位设计师;其中一位,是来自香港的名师。这六位发型设计师,查理每月底薪是五万元,另外五位底薪是两万元,单单每月员工薪水,就要开销二十万元,还有房租、水电费、伙食费、烫发药水费等等。每月赚来的钱,光付这些开销就不够。 但因最初生意还不错,尚未构成威胁,我也不太担心因此就沈迷在事业中,忘了当初在囹圄中向上帝所许的心愿∣如果祂能救我脱离罪恶的捆绑,我这一生要走上奉献的路,无论往哪里,都要为主作见证,一生服事主。   可是我一出管训队的大门,就忘了向上帝所许的愿。为了向人证明,我吕代豪这个人还有点出息,所以全力拚事业。那一段时期,我很少去教会,认为只要我的心向着上帝就可以了。小玲时常苦劝我,找我去教会。有时候逼不得已,只好敷衍地跟她去一趟,虚应一下,主日崇拜时也无心听道,老打瞌睡。   由于我的顽梗,神并不赐福我的事业。慢慢地,两个发廊的经营急走下坡。另外一个原因,是我对发廊事业根本是个大外行,不懂得经营之法;不必要的开销太多,又爱打肿脸充胖子,基础未稳,却高薪猛聘名师,以致入不敷出。小玲的母亲也把很多钱投资进去。发廊的客人来得很多,却一直是赤字,不但蔡秀卿所欠的债没有赚回来,每一个月还要亏二、三万元,最后则是一败涂地。我不得已,只好快刀斩乱麻,把两家发廊都关门顶让,真是万念俱灰,信心大受打击。   在这种情形下,我回想在这段日子的顽梗、悖逆,开始在上帝面前再次痛悔,求祂饶恕我,我不断地祷告。过了一个星期,心里渐渐恢复平安,知道主垂听了我的祷告,并再度靠着祂的恩典站起来,不再想去创业了。但是为了生活和债务问题,我必须再去找工作。   正好国际芝麻大酒店招考柜台部主任,要一个会国语、粤语、英语和日语的人,我寄履历表去应征;后来初试录取了,他们要我去面试,结果也录取了。一九八○年十二月起,我在那边当柜台主任,天天按时上下班。由于我工作认真,敬业乐群,以致经理很赏识我。但是这里的工作是三班制,时间很不固定。有时候,早上七时到下午三时;有时候,下午三时到晚上十一时;又有的时候,由晚上十一时到清晨七时。   这段时间,我也积极地学习西班牙文,因为小玲有一位大学同学,全家移民到多米尼加,他们来信说那个地方有发展的机会,希望我们将来也能够去那里创业,并建议我们开始学西班牙文。但是,因为上班的时间很不固定,使我不能够好好地学习西班牙文,所以在芝麻酒店做了三个月,就想换工作。   在日立崭露头角   那时候,我开始参与基督教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。我在基督教励友中心帮忙。这机构是专门帮助徘徊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和吸毒的人。有一天,我认识了一位陆国栋弟兄,他是更生保护会的副总干事。更生保护会乃司法行政部的一个机构,专门帮助受刑人解决出狱之后的工作问题。陆伯伯在监狱里当过二十多年的典狱长,是位很爱主的基督徒;退休之后,就在更生保护会当副总干事,对传福音有很大热忱。我认识他之后,就将我蒙恩的经历讲给他听。   陆伯伯有心推动监狱福音团契的成立,专门从事监狱布道工作。他认为一个人做事,力量单薄,应该联合全省对这工作有负担的基督徒。我很赞同他的意见,更愿意助一臂之力。于是,他召集对这工作有负担的人开筹备会,正式成立了「中华监狱福音团契」,在罗斯福路三段「校园团契」的二楼举行筹备会,请我去作三十分钟的见证。   后来我报考日立公司工程师的职位,有二百多人应征,我竟是惟一被录取的。于是辞去芝麻酒店的工作,开始在新庄上班。每个星期一、三、五,和小玲去剑潭青年活动中心学习西班牙文,星期日去教会做礼拜。但是,我的心还是没有全然预备好做传道的工作,因此我和小玲之间的感情起了风波。   小玲早有奉献为全职传道人的心;我呢,虽然也许过愿,但心还是在俗世上,并不想当传道人,认为一面在外就职,一面参与福音工作,不也一样吗?我们俩争得面红耳赤,彼此都不肯让步,甚至到了决裂分手的边缘。就在这个时候,有人介绍我们去找真理堂的傅立德牧师。傅牧师是一位爱主的美国籍牧师,也是普渡大学的行为科学博士,对心理协谈有相当的认识与经验,是一个非常温柔和蔼的长辈,年约四十余,满头的银发,当时在台湾已经有十二年。   傅牧师听了我们的情形之后,很愿意帮助我,就每星期两次单独带领我读经、祷告,每次两个小时。那时我的心尚未完全预备,有时还懒得去;他就打电话到公司找我,使我不好意思不去。之后,我的属灵生命渐渐有了长进。   那时候,「中华监狱福音团契」已经改名为「更生团契」。我找到过去一些在监狱里蒙恩得救的朋友,来参加更生团契的聚会;每星期六下午三时到五时,在真理堂聚会,由傅牧师带领。此外,我有时也到灵粮堂聚会;周神助牧师对我非常好,他过去是校园团契的总干事,后来在灵粮堂牧会。我也参加他们的祷告会和主日崇拜,颇有学习和收获。   我在日立公司上班,负责部分生产管理的工作。董事长和总经理对我相当赏识。我们公司与日本有密切的技术合作,常有日本商人莅临参观,由于我会讲一口流利的日语,所以可以担任传译工作;加上我也通英文,遇有外宾参观时,都由我负责接待;因此,我在公司里相当受重视,总经理时常嘉许我。   一九八一年,台北县政府举办五一劳动节演讲比赛,共有二百多个工业团体报名,我则代表日立公司报名参加。在三天的激烈竞争下,我居然得到冠军,实在是神在背后帮助我,因为我一直迫切祷告,把这件事交给主。这在日立公司是一件大事,因为自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六年间,日立公司每年都报名参加,却没有一次得奖,甚至连入围都没有,以后就无心再报名了。这次我能捧个冠军大奖杯回来,并且电视新闻与各报纸都刊出访问我的镜头,给日立公司增添不少光彩,这使总经理很高兴。   我在日立工作的那段期间,除了本分工作以外,还做了两件事情。一是创办了公司内部刊物,叫《日立园地》,由我负责编辑工作。因为日立公司员工近五百人,作业员多数为夜校生;设立一份刊物,可以刺激他们投稿的兴趣,加深他们「以厂为家」的信念,另一方面也可以稳定作业员离职的流动率。另一个措施,是建议公司成立员工奖学金制度,因为日立在台成立十五年,一直没有奖学金制度,以致员工流动率高。自从奖学金制度设立后,员工们对我印象很好,认为我带给他们很大的福利。   我在日立公司上班,上上下下的人对我都很好,时常有员工前来找我,和我谈谈他们心里的问题,把我当作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秘密的对象,我也藉此机会,向他们传福音,也带领了好几个人信主。   本来老板是要试用我三个月,之后再签约,送我到日本去受训,回来后即可升任课长。照人的眼光来说,我的前途真是不可限量的。   卖鱿鱼羹   有一天,我在林森北路遇见一个朋友,叫叶敏雄,是我过去在岩湾管训队认识的一个队员。他个子高大,家住南投埔里,是个大流氓,专门在埔里一带占地盘、收保护税。他比我晚半年结训,全家迁来台北,和他父亲在这地方摆了个槟榔摊。   林森北路是台湾省有名的风化区之一,举凡夜总会、酒吧、舞厅、饭馆和俱乐部,应有尽有。每天晚上都非常热闹,要到清晨四、五点钟,才渐渐平静下来。往来的人有风尘女郎、外国观光客,花钱如流水,一掷千金。   我问叶敏雄,这么一个小槟榔摊,究竟够不够赚钱谋生?   他说:「你可别小看这小小的槟榔摊子,每天可以净赚至少一千八百块呢!」我吓了一大跳,心想:一天净赚一千八百元,一个月就可以赚到五万四千元!他也不过摆个桌子般大的槟榔摊,既不必缴税,也不用付水电费和房租。   他又说这地方是个做生意的好地,他们旁边还有一块小空地;若有人在这地方卖鱿鱼羹,一个晚上至少可以赚一千元到两千元以上。因为此地来往的客人花得起钱,如果一碗二十块钱,卖一碗可以赚一半。   当时因为我们经营的发廊,不但不赚,还亏了不少钱,我在日立公司的薪水有限,不够还钱。同时我自己也想积蓄一点钱,将来好去外国读书。我和小玲商量,她也颇有兴趣。   我们就去万华订做一辆手推车,又买了大锅、瓦斯炉和上百个碗,一共花了两万元左右。由于叶敏雄在当地黑社会颇有势力,人面也广。就由他出面,我们摆了这个鱿鱼羹的摊子,真的干起来了。   小玲每天下午三点钟把摊子摆出来,四点多开始卖,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收摊,我一下班,就跑到她那儿去,帮忙洗碗,生意果然不错。   至于煮鱿鱼羹的技术与配料,是我们去敦化北路一家颇负盛名的鱿鱼羹店,向老板请教的,那老板被我们的诚意所感动,就把秘方传授给我们。此外,那家老板是批发鱿鱼羹的,不必我们自己做,我们只向他买,他就每天送鱿鱼羹来林森北路给我们。   这样平均一算,我们一天可以赚到一千多元的净利。   虽然我们一天可以赚壹千元以上,可是,所赚的都是劳力换来的辛苦钱,尤其白天我在日立公司上班,鱿鱼羹摊子都由小玲一个人负责,她一个弱女子,怎么承受得起这般体力的消耗?而且我们两个人灵性都受到打击,白天要上班,晚上卖鱿鱼羹,回到家里精疲力尽,哪里再有时间去灵修呢?   当时,我们更生团契契友大概六位左右,有萧仁天、陈传志、张山启、陈文昌和袁清云。这几个人都坐过牢。   萧仁天是个二十二、三岁的小伙子,因为不学好,失手把人杀死。但因为他是少年犯,地方法院判了他十八年的有期徒刑。后来高等法院又减刑到十五年,送到新竹少年监狱去执行。刚开始受刑的时候,他很强悍,脾气恶劣,动不动就和人打架。但上帝奇妙的恩典临到他身上,在一次监狱布道会中,他接受了主。有一位唐牧师经常和他一起读经、祷告,他整个人生都改变了,对真理认真地追求。他也参加监狱里的励德学苑,这是个补习学校(有初、高中两级)。后来参加北区高中联考,考上了四海工专,被假释出来。他被判十五年,只在监狱里待了五年半。出来之后,陆国栋伯伯介绍他来加入我们。他当时在省立瑞芳补校读书,对监狱福音工作有很深的负担,希望高中毕业之后,能进入神学院装备,一生奉献给神使用。   陈传志是我在台北看守所认识的一位朋友。   张山启过去曾是海军官校的学生,因犯了恐吓罪,判了三年徒刑,在龟山监狱执行,我过去也认识他,但仅有数面之缘。他是一九八一年出来的,能弹奏一手好吉他和钢琴,目前在西餐厅担任伴奏工作。   袁清云当时正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十年前向人要债,被人密告,以抢劫罪起诉,判了十三年。在绿岛关了九年,受了不少苦。在绿岛期间,有位台北南京东路礼拜堂的曹胜青姊妹去绿岛布道,带领他信了主。他出来之后,在远东公司当厨师,每星期参加聚会。陈文昌是我在管训队里结识的朋友。后来因为卖鱿鱼羹实在太辛苦了,小玲身体承受不,我们毅然决定停止,就以批进来的原价,顶给那时励友中心总干事陈俊良的妹妹来经营。(因为这鱿鱼羹的生意实在很好,当时还有许多人排队等着顶这个店呢!) 第八章 传道生涯 决心受神学教育   励友中心的总干事陈俊良,请小玲去当干事。因为励友中心的宗旨,是服务社会迷途的青少年,带领他们向上。所以干事人选,最好是社会学系毕业的基督徒。小玲是社会学系毕业生,又对青少年的工作有使命感,所以经过祷告之后,她就去上班。我每天一下班,就骑机车去励友中心接小玲。   有一天,她下班后,说要带我去见吴勇长老。我曾听过吴勇长老两次讲道,但印象不很深刻,就问小玲是否一定要去,她说务必要去,因为她已经和吴勇长老约好了。吴勇长老住在南京东路礼拜堂的三楼。我见到他之后,就讲我蒙恩的经过,足足讲了两个小时。他听完,说他最近要去新加坡讲道,回来之后再和我约谈。后来他从新加坡回来,小玲又和他联络上了,要我去看他。这次在去之前,我们俩先经过一次迫切的祷告。到了那里,吴勇长老问了我许多话,足足有四个小时。   谈到最后,吴勇长老很严肃地对我说:「吕代豪,我现在要创办一个神学训练的地方,希望你能来一起同工,并且在里面接受训练。你现在暂且不要太急着答复我,你先回去祷告,如果上帝呼召你出来,你就辞去工作,把自己奉献给上帝,一生走祈祷传道的路。」   我和小玲回家后,为这件事迫切地祷告。我知道这件事困难很大,父亲和母亲必定第一个反对。因为他们还没有信主,能让我到礼拜堂做礼拜,已经很不错了,要他们赞同我进神学院当传道人,几乎是不可能。何况父亲对基督教的印象向来不好。在他看来,传道人的工作,就是耍一张嘴皮子,把别人口袋里的钞票,说到自己的口袋里。固然他偏见很深,但也不是没有原因。过去他听过传道人讲道,一讲就是要人奉献金钱,不管人信不信主,引起他相当的反感。何况我在日立公司表现良好,近期内老板将送我到日本去受训。在这种情况下,家里的反对是可想而知的。   我只有继续祷告,上帝很清楚地让我知道,世界上的一切,都像云雾一样,终究要过去的。在我禁食祷告寻求上帝时,上帝借着新约圣经加拉太书六章14节告诉我应该从这个世界分别出来,万万不要再以别的夸口,只夸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。祂对我的呼召,是那么的明显。   我也知道,只有祈祷传道,见证上帝无限的恩典,才是我最大的愿望。虽然我在日立公司待遇好,又有前途,但始终感到心里不平安,总觉得那儿终非我久留之地。因为我过去向上帝许过愿,如果祂救我脱离罪恶的捆绑,我要将自己一生奉献给祂。现在我已重拾自由之身,绝不能对祂失去信用。于是我下定决心辞职。   感谢主,父亲和母亲都答应了,他们不是没有反对,而是因我对他们说,我之所以改变,能由管训队里出来,能在日立公司做事,能有今天的平安、喜乐,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。不然的话,我现在还在绿岛受管训,要到(一九九二年)才能够出来。因我情词迫切,说得两位老人家无言以对。   之后,我打电话给吴勇长老,他很高兴,告诉我,「基督门徒训练中心」将在一九八一年六月招生,八月考试。在开学之前,需要一些人做杂务、编通讯的工作。   第二天,我在公司写了辞呈,递上去。总经理挽留了我很久,我告诉他,我要读神学,将来准备当传道人。总经理没有办法,只好批准,但一副不以为然且深深替我惋惜的样子。   我是在一九八一年五月五日辞职的,当天下午就向吴勇长老报到。他告诉我从五月六日开始,每天早上,他要花一个半小时,带我读圣经,由八时到九时半。和我一起去的还有小玲和另外一位范姊妹,一共三个人。因为我圣经基础很浅,吴勇长老就准备每天对我讲一点圣经,使我在圣经真道上多有领受。   老毛病大发   五月六日早晨,查经结束之后,吴长老就问我们要不要去「基督门徒训练中心」看一看,我们都很想去。于是吴长老驾车带我们去,车子是一辆美国进口跑车,是一位爱主的信徒暂借给他使用的。车上一共五个人,吴妈妈坐在吴长老旁边,我们三个人坐在后座。「门徒训练中心」位于永和市的中和路,是一位爱主的弟兄花了一千多万元买下来捐赠的。   当我们经过公馆圆环时,吴长老突然来个紧急煞车,把我们吓了一跳。原来有一个成人骑机车,由罗斯福路方向来,要驶往新店。大概是赶路太急,想闯红灯,吴长老险些撞到他,只相差○.三公尺的距离。吴长老就打开车窗,向对方说声对不起,吴妈妈也向他说声对不起,然后我们就开车走了,其实是他的错,并不是我们的错,可是那个人却在后面大喊大叫,好像要追过来的样子。   我对吴长老说:「那人好像要追过来哦!」   范姊妹说:「没有撞到他,他为什么要追来呢?」   我说:「这很难说,我们是一辆豪华的车子,车上又只有一对年长的夫妇。我们三个人在后座,他看不见,因为车上贴的是反光玻璃纸,外面看不见里面。他可能会上来勒索。我曾经在看守所和一个被告聊天,他说他有一天骑机车,也是差一点被一辆豪华汽车碰到,他就把车上的人拖下来。车上的人表明并没有碰到他,但他声称对方把他身上的细胞吓死了许多,硬要对方赔偿五千元。」   「哪有这么不讲理的人?」范姊妹摇摇头说。   此时我们已经过了福和桥,突然后面追来一辆机车,超在我们前面,拦住我们,吴长老马上停下车子。   「你说的不错,他果然追上来了。」吴长老说,这时候我已经怒火中烧。   那个人下车后,挥挥手要吴长老下车。吴长老就打开窗户对他说:「我不是已经向你道歉过了吗?」   那人说:「光道歉不可以,下来!下来!」一副彷佛要吃人的样子。   这家伙欺人太甚!我实在忍无可忍,想马上冲出去教训他。但这部车子是单门式的跑车,我坐在驾驶座后面,一时出不去,就嚷着说:「吴长老,让我下车修理他!」   吴长老看我这个样子,就对我说:「代豪,不要冲动。」但我还是无法止住这股已经膨胀的怒气。   吴长老先出去,我想跟着出去,但是吴妈妈阻止我。小玲却说,让我下去看看也好,因为吴长老一个人是很危险的。于是我立刻冲到车子外面。   那人年龄不到四十岁,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,横在马路当中。我走过去,二话不说,一手抓住他脖子,一个过肩摔,把他扔在地上,再一脚踢在他脸上,他马上鲜血直流。我再把他从地上提起来,一连两记钩拳打在他下巴和鼻子上。   吴长老在背后抱住我,不住地叫:「不要打!不要打!」   那人趁我被抱住的机会,冲到附近一家机车行去找武器。我挣脱吴长老的手追上去,他拿起一根大铁棍,想往我身上打,被我一脚踢开,再朝他脸上狠狠地干了几拳。我是学过跆拳的,出拳狠准有力,他被我打得满脸是血。   顿时,我清醒过来,心想,这下可糟了,我怎么还是这样呢?为什么会如此冲动?这时候,满街的人都在围观看热闹。我心里开始害怕起来,心想我才由管训队出来,现在又犯了伤害罪,又将被送回管训队了。   那时候,我刚刚领到日立公司最后一个月的薪水,就掏出一万块钱递给他,连说:「对不起,对不起。」   人群中有人喊说:「打了人,单单赔钱就能了事吗?有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?不要收他的钱,我们可以替你作证,去告他!」   我怕警察来,事情就不好办了,不如先走为妙。我对吴长老说:「对不起,吴长老,我要先走一步。」也不管他同不同意,就叫辆出租车扬长而去。没有人敢来拦阻我。我坐了一段路就下车,站在马路边,四顾心茫然。我痛恨我自己,怎么会这么冲动?本来好好的一天,竟被我搞成这个样子。那人虽然可恶,可是先礼后兵还来得及,我却不问青红皂白,把他打成这个样子。这下子可好了,吴长老还敢要我做他的学生吗?我一定得另外找工作了。我很难过,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,不知何去何从。   没叫你做的事,你就不要做   后来我找到门徒训练中心;他们还没到,我一直坐在台阶上等。   等了好一阵子,看见他们车子来了。吴长老见到我,没有说什么。小玲却对我说:「你闯大祸了!」   吴长老就带我们上楼去参观。中心是在三、四、五楼,地方不算太大。他带我们到处走了一下,什么话也没有说。我一直不停地对吴长老说对不起。吴妈妈很温和地对我说:「代豪,以后要学习忍耐。」   吴长老没有责备我,只简简单单说了一句:「以后我没有叫你做的事,你就不要做。」   我找个机会问小玲,事情究竟怎么了?小玲告诉我,我走了之后,那人把所有的事都怪在吴长老的身上。出事地点,正巧就在永和礼拜堂的旁边。永和礼拜堂也是吴长老和他的同工们所建立的,负责人是漆南智长老,漆长老知道了就从里面出来,由他出面来处理这件事情。先把那人送医院急救,脸上缝了好多针。他一直咒骂,吴长老也不理会他,任由他说。   那人一出院,马上就去警察局告我们,要吴长老把我交出来。但是吴长老不知道我住哪里,所以无法告诉他,警察则做了些笔录。   我知道事态严重,心中很惶恐。离开中心后,我和小玲回家去,一路上,小玲不住地责备我,我也只有默默地承受,觉得她责备得对。回到家里,我跪在上帝面前,痛苦地认罪,小玲也跟我一起祷告,把这件事交到上帝的手里。上帝若要管教,我也甘心接受。我昨天才向日立公司辞职,愿终生奉献当传道,没想到第一天就老毛病发作打人,现在吴长老一定不敢再要我了。他怎敢收一个暴徒做他训练班的学生呢?不但他不敢要我,我想任何人都不敢收我这个学生,我可能又得另外再找工作了。   第二天,我提早半小时去吴长老家,想先替吴长老洗洗车,表示我的歉意和后悔。我七点多钟到达,吴妈妈来开门,我对她说,我要替吴长老洗车。她说:「不必、不必,吴弟兄已经把车子开走了。」   我问她吴长老去哪里,她说是为我的事去警察局,我心里更加难过。吴妈妈反请我吃一顿早餐,我又悔又恨。   过不多久,吴长老回来。他说他想跟对方和解,对方不肯,坚持一定要吴长老把人交出来。吴长老已请了一位训练中心的董事徐弟兄去处理这件事,因为他和警察局有点关系。他认为我暂时还是不要出面,免得把事情弄僵了。   这一个星期,吴长老天天跑警察局。后来对方也渐渐软化下来,他也知道自己理亏,我们没有碰到他的车子,却想上来敲诈;只是我打了他,有理变成无理;最后他一定要我出面,事情才可以解决。于是,吴长老要我去向他道歉,我本来不想去,但在祷告之后,我决定顺服。   末了,吴长老又说:「如果对方骂你两句,甚至打你一个耳光,你还能够忍受的话,就可以去,否则就不要去。」   之后,吴长老带我去警察局,对方脸上仍然包着纱布,他看到我,吃了一惊。我向他道歉,说我太冲动了,请他原谅,最后我们就和解了。他要一万多元的医药费,其实这有点过分,因为我们已经替他付过医药费了。不过,我们还是赔了他七千八百元,写了和解书,这事就算告一个段落。   吴长老坚持要替我出这钱,不让我自己出,令我非常惭愧。   吴长老仍然继续每天带我读经,他总算还要我,没有把我摒弃在门外。其实,他就是不要我,也是我咎由自取的。我担任「门徒训练中心」的同工,负责编写中心通讯,常要出去采访,搜集各种资料和董事们开会的纪录,印出之后,分发给各董事。   进入门徒训练中心   每天早上,吴长老带领我们读经、祷告之后,我就骑车去门徒训练中心办事。此外,我要跑很多的神学院,如中华福音神学院、浸信会神学院,还有校园团契和学园传道会等机构,去搜集各种资料。第一期中心通讯编写完毕之后,我拿去给吴长老过目。他改了又改,叫我再拿去打字;打完,拿给他看,他又改了很多,如此连续三、四次。我有些不耐烦,心里不太高兴。但是在祷告中,圣灵指示我:「年轻人,这点小事都不能顺服吗?」于是我学习谦虚受教,我想这是上帝在我身上的考验。过了几个月,吴长老无意之中透露,那一次他是故意在试验我,看我会不会老毛病再发作。感谢主,祂的恩典够我用。   编写通讯不算太忙,我可以有时间准备「门徒训练中心」的入学考试。我是五月辞去日立公司的工作,八月就要考试。考试的科目有英文、国文、圣经和智力测验。英文、国文,我大致上是没有问题。我所担心的是圣经,因为我的圣经知识太少了。圣经是以四卷书为主─创世记、马太福音、约翰福音、使徒行传。我天天读圣经,常常和小玲一起研究,当时小玲仍然在励友中心做事,她要在考试前一天才能够辞去那边的工作。报名时,必须有牧者的推荐信。我并没有正式加入任何教会,只是每周在真理堂和傅立德牧师一起读圣经,就由傅牧师替我写推荐信。   八月到了,我参加考试,笔试之前先有口试。主要是想了解我们是否清楚上帝的呼召。感谢主,我两样都通过了。九月开学,之前有一段日子休息。   陆伯伯安排我和温梅桂牧师所带领的佳音合唱团一同配搭,去新竹少年监狱布道。我对监狱的福音工作,一向很有热忱,就欣然同去。那一次,有三百多位少年犯决志信主。   我在监狱里待过很长一段时间,觉得监狱福音工作颇不容易做。举例来说,我过去在台北看守所的时候,每个月只有一次,外面的牧师进来布道,每次都在不同的舍房;今天在这一区的舍房,下次又在另一区的舍房,每一区至少要半年才能够轮到一次。若有人渴慕福音,可能没有机会再进一步地明白,因为半年之内,他很可能被送走了。   而且每一次,牧师一来,主管请他在门口等,然后到每个房间叫一人出来凑凑数,也不管他们是否喜欢听,就说:「今天该轮到你们倒霉啦!出来听道吧!」因此许多人都无心听道,有的带武侠小说来看,有的则心不在焉。至于真正渴慕福音的,倒不一定有机会;即使听了道,但追踪辅导的工作几乎等于零,如此一来,监狱福音工作怎么可能有果效?   我坐过五年十一个月零十七天的牢,前后待过十几个监狱。知道福音很不容易传进去,更不容易做造就的工作。于是我对陆伯伯说,可不可以使用通信的方法,一个对一个地通信。将在布道会中决志信主者的姓名、编号、地址留下,带回来之后,安排弟兄、姊妹与他们通信,关怀他们,盯住他们。信可以常常写,许多的问题,都可以在信上交谈。将来他们出狱之后,仍然可以持续跟他们联络,介绍他们去当地的教会,或参加更生团契。陆伯伯很赞同我的意见。   之后,我时常去各教会作见证,就传递这方面的构想给一些大专程度的弟兄姊妹们,呼吁他们来参加这个福音通信的工作。结果,事实证明非常有效,截至一九九七年六月,更生团契的通信义工已经有七、八百位了。但人数仍然嫌少,因全台湾至少有三、四万以上的被告及受刑人,因此需要大量的福音通信义工。这工作是没有止境的,而且非常急迫。任何信徒只要有负担,都可以参与这项圣工。   开始受训   一九八一年九月开学了,「基督门徒训练中心」的课程排得相当严密,师资很优良。吴勇长老开「创世记」的课程和「祷告操练」;中华福音神学院林道亮院长开「释经学」;黄子嘉老师开「新约概论」;邓敏老师(黄师母)开「基督教教育概论」;邱志健牧师开「个人布道操练」;王洪范长老开「工人形象」和「约翰福音」;音乐是由宋及正老师开课;华妮娜老师教授钢琴;环球福音会在台负责人博仁满老师教我们英文。我们的功课很重,一学期有二十个学分,老师要求得也很严格,可是对我们帮助极大。   我很认真地学习,可是因为已经停学十年,一时还不能完全适应,上帝却一步步慢慢地陶冶我、雕塑我。我们第一届,一共收了九位学生∣三位男同学,六位女同学。   「基督门徒训练中心」与一般神学院不同。特别看重实际生命的操练,不注重学历,只要有高中以上的学习能力都可以报考。毕业之后,不授予任何学位,只有结业证书。学校不大,只有四个楼层,是公寓型的建筑,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   我和洪明城同住一间房,他是南京东路礼拜堂会友,蒙恩得救后来到这里。我们相处得很不错,但有时候也免不了起争执。有一次,我和他为了一点小事情,争得面红耳赤。我甚至对他说:「洪明城,你要小心点,否则我会修理你,你去吴勇长老那里告我,我也不怕。」可见得我的脾气仍然很暴躁,没有完全被上帝对付干净。洪弟兄去找辅导主任,要求换房,怕我会打他。当天晚上,我祷告的时候,上帝光照我,我看见自己的败坏,就向明城认错,请他原谅,他也原谅我了,我们依然和好如初。   在门徒训练中心第一个学期,学校安排我在台北会幕堂实习,当时虽然功课很紧,但我有些小聪明,能应付过去,就以为自己很不错。   于是上帝就借着一些事情来管教我。   不知如此严重!   有一天,邹鼎跑来找我,说有一件重要的事要我帮忙。他忙,台中有个姓李的,是香格里拉饭店的总经理,也是他的好朋友。因为他在桃园有一个案子,李总经理对桃园法庭很熟,他就委托李总经理处理这个案子。李总经理向邹鼎借钱,邹鼎就借了他三十万元。可是后来,李总经理既没有帮他办事,也没有还他钱。因为邹鼎借给他时,并没有要他开借据,只是口说为凭。现在邹鼎想请我替他把钱要回来。   我说这根本就是要债。邹鼎说:「我不好意思开口,你以前常替人要债,有这么一套本领,你去一定没问题的。」   他要我无论如何,一定要帮这个忙,因为他急需钱用。我考虑了一下,没有经过祷告就答应了。因为邹鼎以前帮过我非常大的忙,我义不容辞。何况又不是动刀动枪的,只是开开口而已。   下午,吴长老来中心,我告诉他这件事情,吴长老当时也没有说什么,只问我:「你去要这笔债,你确信自己不会冲动吗?」   「这笔债是合法的,我只是要对方还回来而已。」   「能不能不去?」   「不能不去,我已经答应别人了,尤其在他困难的时候。因为他过去对我有恩。」吴长老看无法阻止我去,就说:「如果对方不肯还,甚至骂你或打你,你都能忍受,那你就去,否则你不要去。」   我说我能,吴长老才答应我去。我们马上开车去台中,已经是晚上了。我们到了李总经理家,他坚持不肯还,事情闹得很僵。要是以前,我早就一拳打过去了。但这次,我居然没有动怒,一面在心中默默地祷告:「主啊!我朋友有困难,他对我有恩,对方想耍赖,求祢让我说服他,使他还钱。」   圣灵就动工,李总经理竟然软化下来,愿意还钱。先还五万,以后再陆续还清。这件事情很顺利地办成功了。   我当夜回到台北,到了中心时,才知道同学们都在为我迫切祷告。我不知道会严重到这个地步。尤其是吴长老,他一个晚上都没睡好觉,也在为我迫切祷告。真是牵一发动全身,万一我犯罪,被逮捕了,不只门徒训练中心蒙羞,吴长老蒙羞,上帝的名更蒙羞。没想到我一个人所行,对团体会有那么大的影响!从那时起,我生命有了重大的改变,开始磨心淬志,忘记背后,努力面前,向着标竿直跑!   吴长老出马提亲  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,我和小玲认识已经有五、六年了。我很清楚知道她是上帝为我预备的伴侣,因此向她求婚。虽然在我顽梗不化、一再犯罪的时候,她从未想到我们有一天会结合,但神所预备的,远超过我们所求所想,因此她答应了。于是我们开始计划结婚。 不过,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,首先要征求小玲家人的同意。她父亲对我的印象虽然有些改变,但并不是顶好。至于我的父母,是毫无问题的,他们绝对赞同,认为我若能娶小玲为妻,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。小玲的母亲也很赞同,反对的只有她父亲一个人。他反对的理由是,我们都在求学时期,不宜成家,应该毕了业后再讨论结婚。小玲怎么跟他说,他都不肯讨论此事。   后来我们经过祷告,就请吴勇长老去小玲家里提亲,吴长老欣然同意。陈伯伯也愿意和吴长老谈,他满以为把实际问题提出来,吴长老一定会知难而退。吴长老和吴妈妈两人去了小玲家,而我和小玲在礼拜堂迫切祷告,两人内心都很紧张。   但人看为不可能的事,在上帝则凡事都能。只要是上帝所配合的,即使是父母观念亦能在上帝所定的时候改变。吴长老回来之后,带来了好消息-小玲的父亲不但答应我们结婚,而且还不限制日期。我们心中真是充满感恩,上帝把特殊的力量放在吴长老的身上,神迹奇事就随着他。   陈伯伯既然同意了,家父就去找他,两人便一同研究合适的日子。   我们在十二月六日订婚,那天吴勇长老刚好有事去新加坡,就由中心的辅导主任王洪范长老来主持,订婚礼是在小玲家里举行,双方亲友来了很多。   我们把婚期定在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六日,因为这是我们学校放寒假的第一天,再晚些,我们就得到南部实习了。定好日期,我们开始准备礼服、化妆和礼车等等。一月十一日到十五日是期末考,功课很紧,然而上帝的恩典够我们用。在那段时期,我们的经济虽缺乏,上帝却源源供给。新娘的礼车、礼服,居然有人免费供应。同学洪明慈姊妹负责替小玲化妆,因她家开美容院,化妆技术不逊于美容专家;总务事项由宋先惠弟兄负责,他年龄稍长,在永和礼拜堂事奉,曾负责办理过几十对新人的婚礼,经验丰富,婚礼由他包办,真是高枕无忧;结婚地点是在南京东路礼拜堂。   感谢主,那天风和日丽。婚礼在下午四时举行,宾客来了四百多位,整个礼堂布置得花团锦簇,喜气洋洋,其中有很多来宾,我和小玲都不认识,大多数是教会里的弟兄姊妹,和我们并不熟。小玲原是南京东路礼拜堂的会友,我则属于林森南路礼拜堂。但因为我俩当时在会幕堂服事,以致在南京东路礼拜堂的时间较少。那些姊妹们都要来看看-一个少女居然敢一封信、一封信地写给一个在监里的流氓,向他传福音;这个流氓最后竟悔改信主了,还进神学院,将来要当传道人,真是个大神迹!   南京东路礼拜堂诗班、会幕堂诗班、林森南路礼拜堂和中兴法商团契诗班都为我们献诗,整个礼拜堂被挤得水泄不通。我们双方家长、亲友多数都没有信主,但看到这样庄严神圣的场面,很受感动,福音的种子就很自然地撒在他们心里。   证婚人是吴勇长老,傅立德牧师读经,王长淦长老祷告,邱志健牧师主持整个典礼,礼成后温梅桂姊妹还为我们献诗。   晚上在中央酒店宴请宾客,一共请了三十桌,来了三、四百人,吴勇长老也参加了。因为双方家长都没有信主,只好从俗大摆筵席,否则以茶点招待,较经济又实惠。第二天,我们休息。第三天,我陪小玲回娘家后,上帝为我们预备了一辆蜜月轿车,是南京东路礼拜堂的一位姊妹免费借给我们使用。   一月十八日,我们便南下日月潭,玩了两天,然后去风光明媚的溪头。我们在那里住了三天,除了游山玩水外,还在旅馆里祷告。我们向上帝祈求三件事,希望在今年年底前成就:一是我们的家人都能够信主;二是求主保守我们这一年在学校的学习,在圣经上能多有经历,而且满有圣灵的能力;三是求主保守我们在会幕堂的事奉,使青年团契能增添得救的人,并训练一批热心服事主的同工。我们原定蜜月要一个星期,但是玩了五天就提前回台北,参与教会的服事。   南台湾见神迹   一九八二年二月一日到十日,我们训练中心的九位同学,跟随吴勇长老,一起到南部的几个地区,去实习布道。因为训练中心很着重实际操练,所以寒假、暑假都要去各地布道。   我们先到屏东中华路基督教会,就是王洪范长老服事的教会。他们安排我们在大连路的教会里住宿。第二天,我们出发去小琉球,由东港坐船,四、五十分钟到达那个小岛;当天就开始传福音,并连续两天出去邀请人来参加布道会。我们沿街拿着扩音器喊话,并且做逐家邀请。   小琉球的工作结束后,又去东港国语基督教会。当天下午,我们分组出去邀请人来听道。我、小玲和一位弟兄三个人编成一组,挨家挨户地按门铃。其中有一家我们按了门铃,门一开,发现是一间神坛,有一个女乩童正在招魂作法,很多人围观。我一看,来错了地方,马上就想走开,不料同伴催促我们进去。里面的人问我们为何而来,我告诉他们,我们是从台北来的一群信耶稣的神学生,在东港基督教会有布道大会,欢迎他们来参加,然后简明扼要地把福音传给他们。   女乩童作法完毕,从神坛里出来,我也邀请她,彼此谈得很不错。我对她说,我们所信的是永生上帝,祂是万神之神、万主之主、万王之王。请她晚上来听道。   没想到,那女乩童晚上居然来了!连她二十岁的女儿也跟着一起来。布道会结束时,她女儿还举手决志信主,真是奇妙!虽然女乩童本身没有决志,但是她说,她要回去问问她所信的那个神;她是信道教的,如果她所信的神肯让她信耶稣,她就信。唉!被邪灵捆绑的人实在可怜。   还有一位老人家,过去是空军幼校的教育长,是个退休的少将;他太太已经信了主,很热心;而他跟着去听道已二、三十年,却一直不肯决志信主。他脑袋大,心田硬,不相信死人复活的事,很多人都为他祷告。没想到当天晚上,吴勇长老讲完道,呼召的时候,他第一个举手决志,这实在是个神迹。他太太感动得热泪直流,大声赞美主。   东港的工作结束之后,我们回到屏东,在中华路教会和大连路教会,有连续三天的布道大会和培灵聚会。每天人来得满满的,甚至附近医院里的病人都推着轮椅过来,很多人都决志信主。布道会结束,我们立即收拾椅子,打扫环境。   我看见有两位青年默默地擦拭椅子,我原以为是花钱请来的工人,但看起来又不太像,都斯斯文文的,还戴着一副眼镜。我就问王长老这两位弟兄是谁。他说:「他们都是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,在屏东农专当教授的。」我惊讶于这两位弟兄的谦卑,竟然肯在教会里做这种卑微的工作;而我自己,没有几两重,还常常自鸣得意,真是惭愧。   回台北后,我在会幕堂服事,邱志健牧师安排我教成人主日学,开课讲一系列的基要真理,每次都有二十几个人参加。我很认真地将关于宝血、救恩、十字架、耶稣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的真理做有系统的介绍。参加的人越来越多,这个服事对我有很大的帮助。   后来,邱牧师又安排我在会幕堂主日崇拜中讲道,我战战兢兢地学习传讲上帝的话。到了下学期,吴勇长老也安排同学们在各地操练讲道,他不赞成我再出外作见证,因为我到全省各地作见证,前后已经有一百多次了。他说这样下去,不但影响我的学习,也会影响我灵性的长进,因为我作见证的次数太多,像录音机一样,没有新的信息出来,我应该多多在讲道上操练,不光是作见证。于是,我开始调整服事的方向,在圣经上多下工夫,在讲道上认真学习 尾 声:与魔鬼战争 我在监狱里,前后共待了六年,并不是徒然的,上帝使用那些环境来改变我。我现在想一想,真是罗马书上所说的「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」。如果我不进到岩湾管训队,小玲也不会来信给我,我就不会认识她,她也不会向我传福音。如果我的官司不被陷害诬攀,也不会去投靠上帝,求祂帮助。这些都是上帝奇妙的安排。   拿我自己来说,我这个人,再关十年、二十年,也是关不好的,可以说是无可救药。若不是主耶稣的恩典,我的结局不是死刑,就是终生蹲牢房,即使能逍遥法外,也终有一天会死于刀枪的打斗下。就算我偷渡成功到了海外,将来的结局还是一样。人有了犯罪的天性,到那里都是一样,我能逃出台湾这个地方,却逃脱不了罪恶的手掌。   这一本书,不是用来夸耀我自己和自我宣传,而是用来荣耀上帝,并帮助那许许多多和我同病相怜,整天在犯罪漩涡里打转的青少年们。但愿他们可以拿我来做一面镜子,悬崖勒马,回头是岸。也愿这本书能对受刑人和更生人的父母、亲友,以及站在第一线的狱政工作者和观护人、社会工作者有所帮助。   过去,我是一个站在审判台前,被审判、被定罪的人,但上帝释放了我,诚如新约圣经哥林多后书三章16节所说:「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,帕子就几时除去了。」   亲爱的朋友,过去我是个用帕子蒙着脸走路的人,这条帕子虽然很小,但既蒙着脸,就使我在黑暗里摸索,行事莽撞,看不清楚前面的道路。感谢主,在我心归向祂的时候,这条无形的帕子也就除去了。今天,我是一个福音使者,在传神国的福音。原本我是个何等不配的人,是个地道的地痞、流氓,但上帝拯救了我,在我最痛苦的时候,祂听了我的祷告,救我脱离罪恶的捆绑。 此刻,我不再想过去的事情,也不再为这些错误懊悔。我只想到将来,好好把握余生,为了爱我的主,与魔鬼拚战。正如保罗所说的:「弟兄们,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记背后,努力面前,向着标竿直跑,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。」我们每一个人,将来有一天都要面临另一个审判台,照我们一生所行的,接受审判!  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初,何晓东先生由美来台,在一次偶然机会里,听了我蒙恩的见证,就有负担出版一本见证书籍;由我口述,何先生执笔。然而因我学校课业繁重,加以过去浪荡的历史,实在不堪回首,以致一再耽延。但何先生屡屡来函催讨,并且恩师吴勇长老亦嘱咐我将见证写出来,藉以荣耀上帝。因此,我惟有不揣浅陋,完成本书的录音工作。虽然如此,我还是陆续花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。至于何先生,却在收到录音带后两个月内,就完成撰稿工作。看到他为主工作的热情,实在令我既羞且愧!   本书问世后,一晃十余年。在各监所和社会各界激起热烈的回响。蒙天恩出版社将之重新规划改写,愿上帝亲自赐福这份属于祂的工作。 肺腑之言 读完我的真实人生故事,您感受如何?心动不如行动,以下是我由多年熬炼中所领悟的心得结晶,供你参考。   若您是-青少年朋友   真正的英雄,不是好勇斗狠、恃强凌弱,而是宽厚磊落、关怀弱势。回想起来,我青少年时期的个人英雄主义观念,真是大错特错! 「诱惑」和「时机」不同,它总是给你第二次机会。所以真正「酷」的人,总能抓住时机做该做的事,并要尽力远离色情、暴力、毒品、飚车。   记住,烦躁不安、愁闷无聊、走投无路时,只要用心,仍可找到许多去处、许多活动、许多朋友。   若您是-受刑人或被告   悔改是人生的强力胶水,几乎什么都可以修补,最重要的是真心悔悟。   犯了罪,当然要付代价,敢做不敢当,只有越陷越深,把大好人生糟蹋在躲闪流窜中。   监所不是夏令营,进职训队更不是参加自强活动。但是,有决心的人,仍然可以找到自我成长的空间;我的英文、日文、写作、绘画,都是在监所中打下基础的。   如今,许多监所皆开放给基督徒进去帮助受刑人,也有基督徒愿意无条件担任通信义工,与您纸上谈心,千万别错过哦!   若您是-更生人   刑期有长有短,却都是人生不可磨灭的烙印。有心的人,能化痛苦经验为成长的能源,我的故事不就是最典型的例证吗?   犯罪、受刑有如在木板上钉一根钉子,出狱就像拔出钉子,仍会留下钉孔。但只要有足够的耐心,还是可以将它雕成一朵玫瑰,或一只飞鸟。   若您是-家长/亲人   任何问题发生,总会有一段时间,问题大到您束手无策,而又小到您有气无力。   因此,对儿女或亲人保持密切的关怀,是绝对必要的。   打骂,绝不是万能丹;平心静气地沟通,才是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良策。   溺爱放纵,是害他们,而不是爱他们;「忙」绝不是借口,「物质」绝不能取代真正的爱。   与其将来奔波探监,或进出警局、观护所、辅育院,不如现在每天花几分钟与儿女或亲人相处。   不知道怎么做吗?看书、听演讲或请教学校辅导人员吧!教会或社福机构也常有研讨课程。当柜台小姐都要受训,当父母、当长辈,难道不该充实自己?   若您是-狱政、矫治人员/社会工作者   只要是人,皆会犯错。有人失风被逮,有人逍遥法外;有人表现于外,有人伺机待发。人,包括您、我在内,谁好谁坏?又有谁在盖棺论定之前,敢拍胸脯保证自己永远纪录清白?   而受刑人也是人。   监所体系是矫治体系,目的在使坏人变好,或至少朝变好的方向改进。但您我心知肚明,「心」不变好,「人」哪有可能变好?心灵改革的重要性就在于此。   您站在第一线,危机四伏,压力极大。规定重要、技巧重要,而诚正公平更是不可或缺。力不从心吗?「信仰」已被证实是最有力的媒介、矫治法,因为惟有信仰能带来真正的心灵改革。   若您是-教会人士   神爱世人,包括贤愚、贫富、贵贱、美丑,各色人种;当然,也包括受刑人、更生人。   当初,若非基督徒无条件的关怀、接纳,我今天不知是何种光景!   主耶稣说;「我另外有羊,不是这圈里的,我必须领他们来,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,并且要合成一群,归一个牧人了。」(约翰福音十章16节)   受刑人和更生人,就是这样的一群羊。他们的心灵嗷嗷待哺,他们有得是思考的时间,可说是上好的禾田。   与其高喊扫黑、反黑、改善治安,不如致力于治本之道,监所和更生人的福音工作做得好,才是心灵改革的落实,社会治安也就迈进了一大步。